索引号
null-00-2020-01769
发文字号:
发文机关:
城乡管理中心
失效时间: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
2020年11月02日
成文时间:
有效性:
有效

新乡县城市管理局行政执法服务指南

新乡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xinxiangxian.gov.cn 时间:2020-11-02 15:13 浏览量:10

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河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

二、执法权限: 行政处罚权

  1、违反城市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按辖区管理由行为发生地的执法中队管辖。

  2、各执法中队发现违法行为不属于自己职能范围的,应当将案件及时移送有管辖权的行政机关处理。

  3、执法中队对管辖权发生争议的,报请城管局指定管辖。

三、救济途径:

  1、享有权利:听证权利、陈述申辩权利、行政复议权利、行政诉讼权利、国家赔偿权利。

  2、救济途径:向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执法部门申请进行听证、陈述申辩;自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向新乡县人民政府或新乡市城市管理局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和国家赔偿。

四、投诉举报:

  1、投诉举报的方式及途径:举报电话:5590161

  2、投诉举报的受理条件:对投诉举报调查核实后,如情况基本属实,我局予以受理。

  3、反馈程序:对情况属实的,做出受理决定,书面或电话告知投诉举报人,对查无实据的,做出不予受理决定,书面或电话告知投诉举报人。

五、办公地址:

  新乡县商务中心3号楼南1楼新乡县城市管理局

六、办公电话

  :

  办公室--5590116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