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
电话和传真:0373-5085015
通讯地址:新乡县七里营金融大道商务中心二号楼北三楼(邮编45373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 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河南中杰药业有限公司 |
年产70亿片(粒/包)口服固体药物制剂生产线智能化技术改造项目 |
河南省新乡市新乡县新乡市火车南站河南中杰药业有限公司西南侧 |
新乡市译洋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
项目总投资11000万元,主要生产工艺为原材料(外购)精选—粉碎过筛—制粒干燥—整粒混合—无尘压片(胶囊填充)—高效包衣——包装—检验入库 |
2、废气:固体制剂粉碎、制粒、干燥、包衣和胶囊填充工序产生颗粒物采用设备自带袋式除尘器和集中除尘系统袋式除尘器处理,尾气经15m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标准要求,同时满足《新乡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工业企业颗粒物排放限值的通知》10mg/m3的限值要求。锅炉天然气燃烧废气能够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 2089—2021 )中烟尘5mg/m3、SO210mg/m3、NOx30mg/m3的限值要求。 3、噪声:高噪声设备采取厂房密闭隔声、距离衰减等有效降噪措施,厂界噪声值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废:按照环评提出的措施妥善处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各种固废,固废临时贮存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进行控制;危废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修改单进行控制。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