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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ull-00-2022-01577
发文字号:
发文机关:
环保局
失效时间: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
2022年11月29日
成文时间:
有效性:
有效

关于2022年11月29日新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新乡县公共检验检测中心能力提升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新乡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xinxiangxian.gov.cn 时间:2022-11-29 15:21 浏览量:6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

     电话和传真:0373-5085015

    通讯地址:新乡县七里营金融大道商务中心二号楼北三楼(邮编45373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序号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新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新乡县公共检验检测中心能力提升项目

新乡县中央大道与民乐路交叉口东北角民乐路一号

新乡市天之蓝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本项目投资5630.12万元主要检测食品、机械、药品、建材等样本。项目原料为各种实验试剂。

理化实验工艺:样品采集、试剂准备-实验分析-取得数据-清洗仪器、整理仪器-实验结束;微生物实验工艺:样品采集、培养基灭菌-接种培养-灭菌-观察-结果分析-清洗仪器-实验结束。

废气:

微生物实验废气为气溶胶,经生物安全柜内部紫外光消毒+高效空气过滤器过滤后,在实验室内循环;理化实验室废气为非甲烷总烃、HClNOx、硫酸雾、苯、甲苯、二甲苯、甲醇、NH3、苯乙烯,经通风橱收集后引至碱喷淋塔+UV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装置治理,尾气经20m排气筒排放

2、废水

废水包括职工生活污水、地面清洗废水、实验器材清洗废水、纯水制备产生的浓水。纯水制备产生的浓水为清净下水与经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的生产废水一同经市政管网排入新乡县综合污水处理厂。

3、噪声:各产噪设备采取厂房密闭隔音、距离衰减等有效降噪措施,厂界噪声值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废

项目一般固废主要为废滤芯(废石英砂滤芯、废锰砂滤芯、废活性炭滤芯、废PP棉滤芯)、废离子交换树脂、废反渗透膜,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间,由厂家回收;危险废物主要为废实验材料、实验废液、污泥、废活性炭、废紫外灯管、碱喷淋废液、废过滤器、报废化学试剂和化学品废弃容器等,暂存于危废间,定期交有资质的危废单位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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