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乡县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的通知》要求,为全面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完善协同监管机制,督促辖区内金融机构落实责任,有效维护我县金融市场健康发展,制定本计划。
一、检查部门
部门联合检查由新乡县金融局牵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配合。
二、检查对象
在新乡县辖区内依法登记注册,经监管部门批准获得小额贷款公司试点资格的小额贷款公司及持证的典当行。
三、检查事项
县金融工作局对小额贷款公司和典当公司的行政检查。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登记事项的检查。
四、检查时间
2022年9月—12月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根据各自职责,精心组织,确保按时完成检查任务。
(二)严格纪律。检查组要严守工作纪律,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不得由被检查企业承担任何检查费用,不得收取被检查机构劳务费、礼品、礼金,不得参加宴请。
(三)高效检查。各有关部门要密切协作,相互配合,确保联合抽查有序开展。联合检查所需车辆原则上由检查组长所在单位安排。不随意降低检查标准,做到客观公正,如实反映检查情况,并做好后续处理工作。
(四)及时公示。严格按照有关要求检查结束后,在20个工作日内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协管平台(河南)”平台及时向社会公示抽查结果。
附件:1.新乡县金融工作局2022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表
新乡县金融工作局 新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