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政府各部门:
《2022年新乡县重点民生实事考核办法》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新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8月12日
2022年新乡县重点民生实事考核办法
第一条 为全面高质量完成我县2022年重点民生实事各项目标任务,使人民群众享受更多改革发展成果,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考核对象为县直各主要责任单位。
第三条 考核由县政府统筹协调,县发改委具体组织,对考核对象的组织实施、资金管理、实施效果情况进行考核。
第四条 将涉及我县的省、市重点民生实事的各项指标任务落实到县直各责任单位。由县直各主要责任单位牵头、相关责任单位配合,将省、市重点民生实事指标任务分解到位。
第五条 考核方式。
(一)督导督查。将重点民生实事纳入集中督查内容,推动各项民生实事按时序进度顺利实施。
(二)每月通报。县直各责任单位按照责任分工,加强重点民生实事进展情况日常监测与调度管理,对工程类民生实事项目建立基层项目表;每月形成报告(包括全县进展情况,进展情况较好和较差的单位),于每月25日前报县发改委。县发改委每月定期汇总进展情况报县政府,并进行通报。
(三)每季点评。每季度结束后,由县发改委向县政府常务会汇报我县省、市重点民生实事进展情况。进展缓慢的民生实事责任部门作表态发言;特别缓慢的,对责任单位进行约谈。
(四)年底自查。年终考核时,县直各责任单位按照重点民生实事指标任务分解情况,对本部门负责的民生实事指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自查,并对自查结果负责。
(五)核查认定。县统计局牵头组成核查认定组,按照《2022年重点民生实事县直责任单位指标任务表》,对县直各责任单位的自查情况进行核查认定(具体认定办法由县统计局另行制定),联合县发改委将认定结果报送县政府。
(六)年终考核。县政府统筹协调,县发改委具体组织有关单位对重点民生实事完成情况进行年终考核。根据各部门指标任务完成情况,将县直责任单位评为“完成”、“未完成”两个档次,形成年终考核报告,报县政府审定。
第六条 考核结果与运用。
(一)根据考核结果,对年终考核结果为“完成”的县直责任单位予以通报表扬,对未完成指标任务的予以通报批评。
(二)将民生实事指标任务完成情况作为县直部门目标考核评价体系的重要内容,在年终考核中予以体现。
第七条 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考核资格,并视情节依法依规追究被考核单位的责任。
(一)在民生实事工作中弄虚作假;
(二)挤占、挪用民生实事项目资金;
(三)因工作不当引发矛盾和问题,产生不良影响。
第八条 县直各主要责任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依据本实施办法制定具体民生实事考核实施方案。县直各主要责任单位在制定实施方案、开展工作时要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杜绝层层加码,不得随意增加基层负担。
第九条本办法由县发改委负责解释。
第十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2022年重点民生实事县直责任单位指标任务表
附件
序号 |
项目 |
指标任务 |
主要责任单位 |
相关责任单位 |
认定单位 |
1 |
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评价取证 |
高质量推进“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全年完成技能培训3100人次、新增技能人才3750人(含高技能人才1880人)。 |
县人社局 |
县教体局、科工局、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司法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文旅局、卫健委、退役军人局、市场监管局、融媒体中心、发改委、乡村振兴局、人行新乡县支行、供销社、工会、团县委、妇联、残联 |
县统计局 |
2 |
扩大医院门诊费用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范围 |
至少开通1家定点医疗机构实现普通门诊费用和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等5种试点门诊慢特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推动3家定点医药机构实现门诊费用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其中定点医疗机构数不低于总数的50%。 |
县医保局 |
县人社局、卫健委 |
|
3 |
推进城市窨井设施改造提升 |
开展全县窨井设施隐患排查,对750个存在安全隐患的窨井设施进行更换改造。 |
县城管局 |
县交通运输局、教体局、公安局、财政局、商务局、卫健委、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文旅局、供电公司、中国移动新乡县分公司、中国联通新乡县分公司、中国电信新乡县分公司、中国铁塔新乡县分公司,各乡镇 |
|
4 |
加快农村物流体系建设 |
设立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111个,实现60%行政村设立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 |
县邮政公司 |
县财政局、商务局 |
2022年重点民生实事县直责任单位指标任务表
序号 |
项目 |
指标任务 |
主要责任单位 |
相关责任单位 |
认定单位 |
5 |
实施学前教育普惠扩容工程 |
新建、改扩建幼儿园1所,新增学位270个。 |
县教体局 |
县财政局、发改委、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审计局 |
县统计局 |
6 |
推进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 |
新建、改造养老服务场所8个,建成智慧养老服务应用平台,实现老人入网率达到90%以上。 |
县民政局 |
县发改委、财政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局、卫健委、残联 |
|
7 |
提高妇女儿童健康保障水平 |
对农村适龄妇女、纳入城市低保范围的适龄妇女免费开展一次宫颈癌、乳腺癌筛查,各完成1500人。免费开展预防出生缺陷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年底前实现孕早中期产前筛查率达到60%、新生儿“两病”筛查率达到98%、新生儿听力筛查率达到98%。 |
县卫健委 |
县妇联、财政局、民政局、残联 |
|
8 |
实施残疾儿童康复救助 |
救助0—6岁残疾儿童20人。 |
县残联 |
县发改委、民政局、教体局、卫健委、审计局、市场监管局、医保局、乡村振兴局、财政局 |
|
9 |
开展青少年心理健康服务进村(社区)行动 |
加强青少年心理健康服务,安排5场次青少年心理健康服务进村(社区)活动,实现30人次个案咨询,建设“青翼家园”工作阵地1个。 |
团县委 |
县委政法委、民政局、财政局、卫健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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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提升移动政务服务能力 |
“豫事办”分厅注册用户普及率不低于65%、分厅上线事项数量要达到200个以上,分厅事项月使用率不低于90%、分厅事项可用率不低于90%。 |
县政务大数据局 |
县发改委、财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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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 |
指标任务 |
主要责任单位 |
相关责任单位 |
认定单位 |
11 |
推动城乡电网提档升级 |
提高城乡配电网供电能力和供电可靠性,结合城乡配电网灾后恢复提升,新建、改建台区1个。 |
县供电公司 |
县发改委、住建局、城管局、自然资源局 |
县统计局 |
12 |
加快书香城市建设 |
新建城市书房3座。 |
县文旅局 |
县委宣传部、教体局、科工局、民政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城管局、退役军人局、金融服务中心、税务局、机关事务中心、工商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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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新增城镇就业4636人 |
新增城镇就业4636人。 |
县人社局 |
县市场监管局、退役军人局、民政局、税务局、教体局、科工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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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开展14种高发恶性肿瘤筛查 |
完成2万人健康人群(18岁—75岁)14种高发恶性肿瘤风险筛查。 |
县卫健委 |
县财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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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持续改善大气环境质量 |
完成市下达环境空气质量目标任务(PM10为94微克/立方米、PM2.5为49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不少于229天。) |
县生态环境分局 |
县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发改委、科工局、公安局、财政局、城管局、住建局、交通局、水利局、林业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供电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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