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
电话和传真:0373-5085015
通讯地址:新乡县七里营金融大道商务中心二号楼北三楼(邮编45373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新乡市科晟电源有限公司 |
新乡市科晟电源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锂电池正极材料磷酸铁锂项目 |
新乡市新乡县大召营镇中州路1号 |
河南环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建设年产5000吨锂电池正极材料磷酸铁锂 |
1、废水:项目生产废水经蒸发浓缩后冷凝水回用,浓缩液出售;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运,待大召营污水处理厂(二期)正常运行后排入大召营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2、废气:投料、粉碎筛分、干燥、焙烧、包装工序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非甲烷总烃、氟化物经集气罩收集+袋式除尘器+“二级碱液喷淋”装置处理,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蒸汽发生炉燃烧废气经低氮燃烧+8m高排气筒排放。 3、噪声:对噪声设备采取厂房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厂界噪声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固废:按照环评提出的措施妥善处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各种固废,固废临时贮存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进行控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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