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信件标题:
农村宅基问题
来信人:
崔伟
来信日期:
2022年08月18日
信件编号:
20220818170726
信件类型:
投诉
信件内容:
县长,您好!
    我是大召营村村民,崔伟。我这里有几个投诉问题,
    1、我家宅基实际占地是355平方米(附件有92年宅基地纳税收据),但是今年发放的宅基地证上只有270平方米,我发现问题,第一时间找村支书姜磊,希望到我家实际测量并修正。结果村支书以宅基证是县里颁发为由无法处理,还说我家这是占村上的便宜。然后我12345向乡里咨询乡里土局所沈克俭,他不仅不处理还骂人。后来李怀文处理,他说这个是县土地局管理,没有办法解决,让我问县土地局。
    2、在姜磊带领下的村委会强行购买我家另一片宅基。在我家土地租金账户上打1万5千元,未经过我家人同意就强行收回我家在南边中学旁边的宅基地。另外在今年6月回家,我知道此事后去找村支书姜磊询问,说我们家配合村上的发展,希望村上给我们家更换一块宅基地就可以。当时口头说7月会有几块宅基地出来,让我回去提交申请,后来我75岁的母亲去递交宅基地申请,姜磊直接拒收,而且还羞辱我母亲说你家两个儿子都40多了也没有结婚要什么宅基地。要是把我母亲气出个好歹,县长换成是你的母亲,你会怎么做。
    3、12345投诉村委干部骂人,至今没有人处理,只有回电话,没有说处理结果,也没有人给我赔礼道歉,我想问下咱们县的12345是不是摆设?
    
    
    
办理情况
办理进度:
已办毕
答复内容:
回复单位:新乡县自然资源局
       您好,您的县长信箱来信已知悉,现将该问题的相关情况予以回复:收到您反映的自家宅基地实际占地面积355平方米(附有92年宅基地纳税收据),但是今年新发的宅基地证书上面只有270平方米的问题后,新乡县自然资源局第一时间进行了核查,经查,你家1992年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显示用地面积为268.95平方米,2015年8月土地登记申请书面积为271.03平方米,2020年8月不动产登记申请表宗地图面积为271.04平方米。你所提出的你家宅基实际占地面积355平方米,我单位向大召营村委会了解情况后是因为你私自将自家院墙向外扩展数米,你已构成侵占大召营村集体土地,此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之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大召营村村委会的意见是你已造成占地事实并且院墙已拉好,让你使用超占的土地面积,但证书不能办理你超占的土地面积,而且发证前进行了两次公示,公示贴在村委会公示栏,公示期间你本人及家人均没有提出异议。
        
    回复单位:大召营镇政府
       接到县长信箱后,我镇高度重视,组织人员第一时间对反应问题进行了核查,现将情况回复如下:
        一、关于网民提出的宅基地实际占地面积355平方米,不动产登记证书只有270平方米的问题。
        (一)关于面积问题。经调查,该网民家1992年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显示用地面积为268.95平方米,2015年8月土地登记申请书面积为271.03平方米,2020年8月不动产登记申请表宗地图面积为271.04平方米。该网民表述的355平方米的面积,系私自将自家院墙向外扩展数米,侵占大召营村集体土地,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八条: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
        目前,该网民不动产登记证书已办理完毕,面积为271.04平方米(发证前在村委会公示栏进行两次公示,公示期间网民本人及家人均未提出异议)。如网民对面积不认同,建议走法律诉讼程序。
        (二)关于镇土地所工作人员骂人问题。经镇纪委调查核实,确实存在该情况,我镇已按照纪委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关于该网民提出的强行购买中学旁边宅基地和申请宅基地被拒问题。
        (一)关于强行购买中学旁边宅基地问题。据查,该位置共有6块宅基地(包括网民家1块宅基地),自方划后已有一二十年未盖房屋,一直处于闲置状态。根据中共新乡县委办公室新办(2020)5号文件中“全面推行农村宅基地有偿使用制度,以村为主导,明确有偿使用费起征面积、使用年限、收取对象和范围,对面积超占、一户多宅按年度收取宅基地有偿使用费。要把退出闲置、超占宅基地作为主要目的,尽可能做到应退进退”和《新乡县农村宅基地有偿使用流转和退出暂行办法(实行)》文件中“宅基地划定后超过一年未建设,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可依法要求其无偿退出”“非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且不在村内生活,宅基地上房屋坍塌两年以上,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以发要求其无偿退出”的规定,同时大召营村为推进乡村振兴工作,该位置进行整体规划,故大召营村对该6户宅基地通过村民代表大会(有会议记录)进行收回(有偿),钱已打入该户土地租金账户;同时,村委已通知网民母亲该处宅基地收回情况,并告知具体详情,其母亲表示同意。
        (二)关于网民提交宅基地申请被拒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和第三十四条“农村村民申请宅基地的,应当以户为单位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没有设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应当向所在的村民小组或者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即必须满足“一户一宅”以及宅基地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提出申请,鉴于该网民本人户口已迁出大召营村,且该户已有一处宅基地,故大召营村拒绝该网民的宅基地申请。
        三、网民拨打12345热线反映村干部骂人问题。
        我镇纪委工作人员已介入,目前调查工作正在稳步推进中。如若发现情况属实,我镇将按照规定从严从重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