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环字〔2022〕38号
新乡市生态环境局新乡县分局
2022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新乡县2021年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要点》等文件精神,结合生态环境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抽查计划。
一、随机抽查事项范围
根据《新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新乡县市场监管领域政府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的通知》(新政办(2021]4号)和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乡县市场监管领域部门领域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第一版)>的通知》(新乡县双随机办(2020)2号)确定范围。
二、抽查时间
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三、抽查要求
为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尽可能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干扰。积极与局各监管部门联合抽查工作,合理确定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既要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执法力度,也要防止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抽查频次原则上每年不少于1次,实现抽查事项全覆盖。
四、抽查原则
遵循公平、公正、公开透明、提高监管职能、落实严管措施,降低行政成本的原则开展工作。
五、抽查方式
抽查对象的确定:应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从检查对象名录库中随机抽查。
检查人员的确定:应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从本单位执法检查名录库中随机选派。
六、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充分认识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重要性,抓好本系统的监管工作,认真谋划实施,统筹安排,将各项工作要求切实落到实处。
2、严格遵守工作纪律。检查随机抽查人员要严格把握检查标准,统筹兼顾,与被检查企业做好对接。
3、总结经验,力求实效。要加强监管工作力度,对检查结果进行公开公示。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提高,完善监管机制,进一步提高“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规范化、标准化水平。
附件:新乡市生态环境局新乡县分局2022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表
新乡市生态环境局新乡县分局
2022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