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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ull-00-2022-00993
发文字号:
发文机关:
民政局
失效时间: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
2022年08月02日
成文时间: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同意“新乡县总商会”变更登记的 批复

新乡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xinxiangxian.gov.cn 时间:2022-08-02 17:22 浏览量:4

  新乡县总商会:

  你申请的新乡县总商会变更登记申请已收悉,经审核,你们单位符合《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经主管单位新乡县工商联的批准,同意变更登记。

  变更后,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接受新乡县工商联、新乡县民政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严格按章程开展活动,每年按时到登记管理机关进行年检。

  新乡县民政局

  2022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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