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县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2022年第十次集体学习

来源:新乡县融媒体中心 时间:2022-07-21 浏览量:4

  7月20日,县委副书记、县长李绍青主持召开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22年度第十次集体学习,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全体成员参加学习。

  会议共同学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中的重要文章《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关键所在》。县领导元强、陈彦锋、王乾、王勇作了交流发言。

  会议共同学习了《新乡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县领导刘婷婷、张妍丽、郭岚岚作了交流发言。

  就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李绍青强调,一是要担负起领导责任,加强和改进对法治建设的领导,统筹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提供坚强组织保障。二是要强化法治教育培训,促使全县领导干部不断增强法治意识,养成法治习惯,提升尊法守法学法用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三是要完善法治建设考核机制,明确领导干部在推进法治建设中履行的具体职责,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内容和识别干部的重要条件。四是要加强法律规范体系建设,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完善党政部门依法决策制度等一系列制度安排;同时,完善法治监督体系,强化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改进自下而上的民主监督,发挥同级相互监督作用,破解法治监督难题。

  就贯彻执行《文明行为条例》,李绍青要求,一是要加强文明委的统一领导。县文明委、县文明办要充分发挥专门机构作用,统筹抓好文明行为促进工作的指导协调、督促检查、评估考核工作。二是要大力推动全民参与。通过制定政策规划、开展创建活动、建立激励机制等措施,大力发动各单位、各社会组织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践行,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三是部门要联动执法。涉及部门务必要各司其职、通力协作、联动执法,形成贯彻执行《条例》的强大合力;相关职能部门还要迅速行动,强化举措,做到养犬登记和强制免疫接种全覆盖,认真组织野生动物养殖、交易、运输、储存、食用等方面的摸排和处理。四是基层要积极参与。各乡镇、村、社区、物业管理等基层组织,继续发挥就近优势,切实当好文明行为促进工作的宣传员、巡查员、管理员,充分发动群众广泛参与、自觉践行。五是人大要跟踪检查。县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切实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的重要职责,通过跟踪督导等方式,确保《文明行为条例》在全县贯彻执行、落地生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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