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大常委会:
根据中共新乡县委新文〔2022〕79号文件通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特提请,
任命:
牛久雨同志为新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丁朵同志为新乡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曹坤栋同志为新乡县财政局局长;
杨牧同志为新乡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茹祥秋同志为新乡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丁庆丰同志为新乡县水利局局长;
张久强同志为新乡县审计局局长;
秦安飞同志为新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夏军朋同志为新乡县统计局局长;
朱翠平同志为新乡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局长;
刘豫同志为新乡县乡村振兴局局长;
张超同志为新乡县教育体育局局长;
王帅同志为新乡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局长;
王乾同志为新乡县公安局局长;
粱玮同志为新乡县民政局局长;
周海云同志为新乡县司法局局长;
莫谨铭同志为新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岳国有同志为新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张罡同志为新乡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李兵同志为新乡县商务局局长;
杨乾同志为新乡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局长;
任鹏同志为新乡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
杨现臣同志为新乡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孟倩倩同志为新乡县医疗保障局局长;
于洋同志为新乡县信访局局长;
王学磊同志为新乡县城市管理局局长;
姚辉同志为新乡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请审议决定。
新乡县人民政府县长 李绍青
2022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