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信件标题:
要求落实生活待遇规定
来信人:
王信昌
来信日期:
2022年07月03日
信件编号:
20220703225952
信件类型:
投诉
信件内容:
我和老伴原来都是县政府公务员,县财政开支。刑满释放后,退休费、医疗费停发,几个月来全靠亲戚接济过日子。反映多次,让原单位酌情处理。我俩原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和县检察院都商定了处理意见,并且已经上报多日,但没有音信。这是怎么回事呢?是两个单位上报意见不对吗?国家人社部文件由原单位“酌情处理”,文件本就没有一个具体标准,所以处理意见没有对错之分,这两个单位都没有掌握财权,只能上报县政府,等待结果。这两个单位请示的意见超越了您的职权范围了吗?没有!我俩原来就是县财政开支,现在落实生活待遇理应还由县领导审批,这是您职权范围内的事。没有标准、没有准确数字,难以掌握处理尺度吗?那您就“酌情处理”吧!这也是我党实事求是的一贯作风,您就“酌情”审批解决到底吧!我俩都年过七旬,不要再让我们东奔西跑找上级了。
办理情况
办理进度:
已办毕
答复内容:
回复单位:新乡县信息中心
       您好,你反映相关问题于2022年1月2日已给予回复,不在重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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