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县七里营镇李台村爱心公益服务中心筹备组:
你组《关于成立新乡县七里营镇李台村爱心公益服务中心的申请》收悉。经审核,你单位符合《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具备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条件,同意成立登记。你单位的业务主管单位是新乡县七里营镇人民政府。
你组《关于成立新乡县先锋义务救援中心的申请》收悉。经审核,你单位符合《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具备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条件,同意成立登记。你单位的业务主管单位是新乡县应急管理局。
登记后,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接受新乡县民政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严格按章程开展活动,每年按时(3-5月)到登记管理机关进行年检。
新乡县民政局
2022年6 月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