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
电话和传真:0373-5085015
通讯地址:新乡县七里营金融大道商务中心二号楼北三楼(邮编45373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河南银龙金属复合材料有限公司 |
河南银龙金属复合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000吨铝管铝型材项目 |
新乡市新乡县小冀镇青龙大道519号 |
河南冠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生产工艺:原材料加热-挤压成型-切断-包装成品。 |
1、废水:本项目循环冷却水使用纯水,循环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纯水制备产生的浓水及职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经厂区总排口排入市政管网,进入新乡县综合污水处理厂处理。 2、废气:本项目不涉及生产废气。 3、噪声:生产设备采取厂房密闭隔音、减震基础、距离衰减等有效降噪措施,厂界噪声值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废:本项目运营期生活垃圾设置垃圾桶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边角料收集在一般固废间,外售,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废液压油集中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交由相应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单位处理。固废贮存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2013年修改单进行控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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