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案结事了”是行政复议最大追求

来源:司法局 时间:2022-06-22 浏览量:3

  孙某将邻居家厕所拆除后,邻居向公安局报案,公安局以故意损毁公私财物对孙某处以行政拘留7日,孙某不服前来提起行政复议。

  行政复议工作人员通过询问复议申请人孙某并查阅公安局办案卷宗,发现本案的主要事实为:孙某认为邻居家厕所阻碍自己及家人的正常通行,并认为该厕所系违法建筑,孙某便将该厕所进行了拆除。

  办案人员综合案件全过程向领导汇报,经领导审阅后认定公安机关对孙某的行政处罚事实清楚、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正确,但如何在行政复议阶段说服孙某,让孙某从内心里接受处罚是现在的首要目的。

  办案人员耐心向孙某解释:对于公民的财产是合法的还是违法的认定,应由法定国家机关进行认定。具体到本案,孙某认为邻居家厕所是“违法建筑”,可以向镇政府或者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进行举报并要求依法处置,其本人无权对他人财产的合法性进行认定,更没有进行强制拆除的权力。孙某在没有任何授权的情况下自行拆除邻居家的厕所,属于故意损毁私人财物的违法行为。

  最终,行政复议机关维持了公安机关的行政处罚决定,将本案的法律与事实做了全盘分析并告知了孙某。认真说理,以案释法,运用法律知识结合实际案例才能更好地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纠纷的主渠道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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