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
电话和传真:0373-5085015
通讯地址:新乡县七里营金融大道商务中心二号楼北三楼(邮编45373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新乡市半球封头模具有限公司 |
新乡市半球封头模具有限公司5T冲天炉煤改电项目 |
新乡市新乡县西环路36号新乡市半球封头模具有限公司内 |
河南蓝天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项目总投资500万元,生产工艺:熔化-投料-混砂-造型-浇注-冷却-落砂/脱模-机加工-检验。 |
1、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循环冷却废水一起通过污水管网排入新乡县综合污水处理厂处理。 2、废气:5T电炉熔化废气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后经袋式除尘器D1处理;落砂废气颗粒物采用负压密闭间+集气管道收集,10T电炉熔化、投料、混砂、浇注、脱模废气颗粒物均采用集气罩收集,收集后废气与经袋式除尘器D1处理后的5T电炉熔化废气一起经袋式除尘器D2处理,最后经1根25m高排气筒P1排放。 3、噪声:高噪声设备采取厂房密闭隔音、减震基础、距离衰减等有效降噪措施,厂界噪声值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废:按照环评提出的措施妥善处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各种固废,固废临时贮存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2013年修改单进行控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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