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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ull-00-2022-00756
发文字号:
发文机关:
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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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
2022年06月10日
成文时间:
有效性:
有效

新环书[2022]04号 关于《新乡瑞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核苷酸医药中间体产业升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新乡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xinxiangxian.gov.cn 时间:2022-06-10 15:36 浏览量:6

  新环书[2022]04号

关于《新乡瑞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核苷酸医药中间体产业升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新乡瑞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由河南省化工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环评工程师郝凌云(资格证书编号11354143510410107)主持编制的《新乡瑞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核苷酸医药中间体产业升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收悉,并已在我县政府网站公示期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报告书》内容符合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规定,评价结论可信。我局批准该《报告书》,原则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书》所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原料、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项目建设。该项目投资30000万元,在新乡经济技术产业集聚区化工产业园新建厂区建设“核苷酸医药中间体产业升级项目”,产品规模为α-乙酰基-γ-丁內酯5000t/a、腺嘌呤1000t/a、二乙酰鸟嘌呤600t/a、四乙酰核糖2700t/a、尿嘧啶600t/a、环丙基甲基酮3000t/a、胞苷600t/a,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一座U型生产车间,车间内布设6条产品生产线,并配套辅助工程和环保工程。

  二、你单位应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已经批准的《报告书》,并接受相关方的咨询。

  三、你单位应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对策措施及环保设施投资概算,确保各项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一)向设计单位提供《报告书》和本批复文件,确保项目设计按照环境保护设计规范要求,落实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以及环保设施投资概算。

  (二)依据《报告书》和本批复文件,对项目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噪声等污染,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

  (三)项目运行时,外排污染物应满足以下要求:

  1、废气:不含氯有机废气经“低温冷凝+RTO焚烧+两级碱吸收”组合工艺进行处理(其中RTO焚烧+两级碱吸收装置依托瑞诺药业现有装置)尾气通过30m高排气筒排放,非甲烷总烃排放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2中60mg/m3排放限值要求,同时满足河南省有机化工行业A级绩效20mg/m3标准要求;甲醇、二甲苯排放满足《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中医药化工、有机化工的甲醇20mg/m3、甲苯与二甲苯合计30mg/m3的限值要求;NOx排放满足新乡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规范焚烧炉正常运行的环保管理意见》中废气焚烧炉NOx50mg/m3的建议值要求;含氯有机废气、含有机物的酸性废气经深度冷凝后和其他酸性废气一并经两级喷淋(水洗+碱洗)+活性炭吸附再生组合工艺处理,尾气通过一根20m排气筒排放,HCl、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323-2019)表2HCl30mg/m3、非甲烷总烃60mg/m3排放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同时满足河南省有机化工行业A级绩效指标20mg/m3要求;甲醇满足《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文)中的医药制造工业20mg/m3限值要求;含尘废气经覆膜除尘器+水喷淋洗涤处理后通过一根20m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排放满足《新乡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工业企业颗粒物排放限值的通知》中涉气排放口颗粒物排放浓度不高于10mg/m3的限值要求;污水站恶臭气体经“碱喷淋+生物滤池”净化处理后通过一根15m排气筒排放,NH3、H2S和非甲烷总烃排放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2NH320mg/m3、H2S5mg/m3、非甲烷总烃60mg/m3的特别排放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同时满足河南省有机化工行业A级绩效指标要求。

  严格按照环评及河南省有机化工行业A级绩效指标要求控制废气无组织排放,厂界颗粒物满足《新乡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工业企业颗粒物排放限值的通知》0.5 mg/m3标准限值要求,厂界非甲烷总烃、甲醇、二甲苯满足《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中相关限值2.0 mg/m3、1.0 mg/m3、0.2mg/m3;NH3、H2S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级限值(NH31.5 mg/m3、H2S0.06mg/m3)要求。

  2、废水:对全厂各类废水进行分类分质收集处理,新建一套20t/h的三效蒸发装置,新建一座处理规模为500t/d、处理工艺为“混凝气浮沉淀+水解酸化+UASB厌氧+A/O池+CAST反应池”的污水处理站一座。高盐废水经三效蒸发除盐,含磷有机废水经化学除磷,预处理后的废水与其他工艺废水排入污水处理站集中处理,全厂废水经规范化排污口排入新乡县综合污水处理厂处理,排污口外排水质满足《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间接排放标准》(DB41/756-2012)表1标准限值要求和新乡县综合污水处理厂的收水水质要求。

  3、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减振基础、消声、厂房隔音、吸声材料及距离衰减等有效降噪措施,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按照环评提出的措施妥善处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各种固废,固废临时贮存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2013年修改单进行控制。

  (四)落实《报告书》提出的防渗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防环境污染事故发生。

  (五)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安装废水、废气污染物在线监测及监控设施、用电量在线监控装置,并按要求与环保部门联网。

  四、项目完成后新厂区(即本项目)总量控制指标为:COD 6.2441t/a、氨氮0.3122t/a、颗粒物0.0738t/a、NOx 2.0267t/a、VOCs5.2722t/a(其中1.7823t/a纳入新乡瑞诺药业有限公司总量进行监管)。

  五、项目建成后,须按照《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规定及时申报办理排污许可证,按规定程序和标准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同时,新乡瑞诺药业有限公司应同时变更排污许可证。

  六、如果今后国家或我省颁布新标准,你单位应按新标准执行。

  七、本批复有效期为5年,如该项目逾期方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报告书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新乡市生态环境局新乡县分局

  2022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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