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县教育体育局 关于印发《2022年新乡县普通高中招生 工作意见》的通知

来源:教体局 时间:2022-06-08 浏览量:5

  各乡(镇)中心校,局属各学校:

  为切实加强我县普通高中招生管理,有效规范招生秩序,维护良好教育生态,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基〔2022〕88号)和《新乡市教育局关于印发 2022年普通高中普通中专和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新教〔2022〕92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订《2022年新乡县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意见》,并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遵照执行。

  一、组织机构

  为加强2022年我县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组织管理,确保工作顺利进行,县教体局成立以局长任组长的中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我县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各相关学校、乡镇中心校应成立相应的组织。

  二、招生计划

  全县初中毕业生3525人,普通高中计划招生1988人。

  县教体局按照高考综合改革、提高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消除普通高中大校额大班额等政策要求,根据各普通高中的办学规模,将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指令性分配到各学校,各学校一律不得超计划或无计划招生,坚决防止普通高中起始年级产生新的大班额。

  三、考试方案

  普通高中招生考试和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合并进行,由河南省教育厅统一命题、统一试卷、统一考试时间,市、县(市)教育局负责组织考试和录取。2022年新乡全市增设音乐、美术考试科目,中招考试科目:九年级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音乐、美术;八年级为生物、地理。具体考试时间和分值见下表。

日期

时 间

科目

分值

备 注

5月21-22

每场20分钟

音乐

美术

5

合场分卷考试

5

622

上午

8:20—10:20

120分钟

语文

120

 

11:10—12:00

50分钟

历史

50

开卷考试,考生可自带参考资料

下午

15:00—16:00

60分钟

物理

70

 

16:50—17:40

50分钟

化学

50

 

623

上午

8:20—10:00

100分钟

数学

120

 

10:50—11:50

60分钟

道德与法治

70

开卷考试,考生可自带参考资料

下午

15:00—16:40

100分钟

英语

120

笔试100分,听力20分

6月24日

上午

9:00—9:50

50分钟

生物

卷面分值各为50分,考试对象为初中二年级学生,成绩以等级呈现。

10:40—11:30

50分钟

地理

  2022年中招学业成绩总分值为710 分。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试,音乐、美术上机考试纳入中招统一管理。其中体育考试分值 70 分,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分值 30分,音乐、美术各5分,计入中招考试成绩总分。八年级生物、地理考试成绩以等级呈现,等级比例:A30%,B40%,C28%,D2%。生物、地理考试成绩将在中招录取时使用,确定为第一批省级示范性高中在生物、地理成绩B等(含B)以上报考学生中录取。

  综合实践活动(含信息技术、劳动技术、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生物、地理、音乐、美术等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和学校课程,进行学业考查(考试),以初中学校为主实施,体现在学生的综合素质评定之中。

  四、命题

  按照《教育部关于加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命题工作的意见》(教基〔2019〕15号)要求,各学科命题均以义务教育课程标准(2011年版)为依据,体现课程改革的理念与要求,减少单纯记忆、机械训练性质的内容,突出对学科主干知识和学科素养的考查,增强与学生生活、社会实践的联系,注重考查学生在具体情境中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引导发展素质教育。道德与法治学科的时事政治命题范围为“考查2021年国内外重大时事,2022年1月以来的国内外重要时事,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及党和国家在现阶段的重要方针政策”。

  五、评阅试卷

  阅卷工作由县教体局教研室和县招生办组织实施。要选聘责任心强、理论和专业水平高的教师参加阅卷工作,要加强阅卷队伍管理,搞好培训,不断提高阅卷质量。要加强对阅卷工作的督查和监控,强化对主观题的复评,继续实行作文由三人独立评阅制度。加强试卷评分复核工作管理,明确每个学科试卷抽样复核的具体数量和比例,并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复核。一律采用网上阅卷的方式评阅试卷,以提高阅卷的科学性、准确性,确保客观、公正。

  六、成绩公布

  中招考试成绩由县教体局统一实行网络化管理,中招成绩在河南省高中阶段教育招生信息服务平台上发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根据考试成绩对学校以及学生进行排队或公布名次。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对中招工作的领导和管理,根据2022年初中毕业生人数和普通高中办学条件,统筹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发展,合理确定普通高中教育招生任务,适度扩大高中阶段招生规模,提高高中阶段教育普及程度。认真落实《新乡县消除普通高中大班额专项规划》,加快推进普通高中新建、改扩建项目,有效增加学位供给,为选课走班提供必要的条件保障。

  (二)按照国家和省教育考试的有关要求,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责任,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中招考试工作。加强与卫健、市场监管、公安、交通等部门联系,细化考试防疫工作方案,做好中招考试各环节的疫情防控工作,严防聚集性疫情发生,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和涉考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针对中考期间可能发生的极端天气和自然灾害,要做好应急预案,处理好各类突发事件,全力保障中考安全、平稳、顺利进行。

  (三)依托河南省高中阶段教育招生信息服务平台进行信息采集、成绩发布、招生录取、学籍注册等工作,加强对招生情况的监控和管理,实行阳光招生,保证中招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四)考生的资格审查工作以初中学校为主,县教体局要加强初中学生的学籍管理,做好应届初中毕业生的资格认定工作。任何学校不得单独组织招生考试、不得超计划招生。考生应填写《2022年中招考试承诺书》(见附件2),纸质版由考生本人和监护人签字后留存在毕业学校。

  (五)做好招生政策宣传工作,确保考生及时了解招生政策和相关信息。各初中学校要加强对考生填报志愿的指导,认真做好考生和家长的咨询接待工作,切实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要为考生提供更加人性化的考试服务,为残疾人考生等特殊群体平等报名、参加考试提供便利,营造温馨考试环境。

  (六)各招生学校要严格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河南省学历、非学历教育招生章程(广告)审核备案工作的意见》(教学〔2007〕180号)的规定,实事求是地发布招生信息,不准发布虚假招生信息。各学校要配合县教体局采取多种形式,宣传中招政策,争取社会各界对中招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七)严格执行收费政策。普通高中学校要严格按照审批的收费项目、标准和办法进行收费,任何学校不准违规收费。严禁以借读生、代培生、旁听生等名义招生并收费;严禁向学生收取赞助费、建校费、捐资助学费等。

  附件: 1.2022年新乡县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2.2022年中招考试承诺书

                                                                 新乡县教育体育局

                                                                    2022年6月7日

附件1

  2022年新乡县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意见

  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基〔2022〕88号)和《新乡市教育局关于印发 2022年普通高中普通中专和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新教〔2022〕92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就2022年新乡县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招生对象

  (一)普通高中原则上招收年龄不超过18周岁(2004年9月1日后出生),具有新乡县初中学籍的初中毕业生。

  (二)在户口所在地以外学校就读,返回户籍所在地报考的初中毕业生。

  二、报名

  2022年普通高中招生考试统一实行网上报名,应届初中毕业生由各初中学校统一组织,考生通过河南省高中阶段教育招生信息服务平台(http://gzgl.jyt.henan.gov.cn/zk/以下简称“省中招平台”)进行报名和志愿填报。

  往届初中毕业生和具有同等学力的社会青年以及回户口所在地报考的初中毕业生,由本人携带有关证件(户口本、初中毕业证、综合素质评价报告)随当地初中学校报名。

  三、志愿设置

  我县普通高中志愿设置方案如下:

志愿批次

招生学校

类 别

招生范围

招生计划

第一批

新乡县第一中学

公办普通类

面向全县

700

第二批

新乡县高级中学

公办普通类

面向全县

480

新乡县刘庄学校

公办普通类

面向全县

300

新乡县龙泉高级中学

民办普通类

面向全

400

新乡县冠英中学

民办普通类

面向全

100

  四、志愿填报

  考生在网上填报志愿。我县网上填报志愿的时间为:6月10日12:00—6月15日17:00,过期系统将自动关闭。

  (一)志愿批次设置:2022年我县普通高中志愿设置为三批,每批次限报1所学校,其中填报第三批“民办学校”志愿时,考生和家长要考虑家庭经济承受能力,如被“民办学校”志愿录取,考生应按规定缴费报到,不得放弃。

  (二)征集志愿。全部批次录取结束后,达到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而又未被任何普通高中学校录取的考生,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填报征集志愿,根据学校空余计划,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在新乡县接受初中教育并具有正式学籍的,可以在我县就读普通高中,根据本人意愿报考各批次志愿。

  报考普通高中的考生,还可以同时填报普通中专和职业学校志愿。

  五、录取办法

  普通高中录取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普通高中招生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定结果是普通高中录取的主要依据。

  (一)普通生的录取。录取时按照志愿顺序分批进行,采取每批先录计划内统招生,再录分配生的办法。考生如未被第一批志愿学校录取,再依次参加第二、第三批志愿学校以及征集志愿学校录取。综合素质评定为D等的考生,普通高中不予录取。

  (二)分配生的录取。为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继续实行“分配生”政策。“分配生”比例,按照不低于省级示范性高中(县一中)统招计划的60%确定名额,并将“分配生”名额分配到各初中学校。“分配生”的录取分数线以初中学校为单位分别划分,依据考生毕业学校的分配生指标和考生考试成绩及报考志愿,分别在各初中学校由高分到低分录取。“分配生”的最低录取分数线控制在考生所报考省、市级示范性高中统招录取分数线以下50分以内,并且不得低于本县普通高中最低录取线。初中学校未能完成的分配生指标,在所有具有分配生资格的考生中,按报考志愿和剩余计划再次录取。往届初中毕业生、未在注册学籍学校就读的学生、回原籍报考的外地初中毕业生,以及中途转入学生一律不享受本县分配生招生政策(本县人才引进、部队换防等政策明确规定应安置子女入学情况除外)。各初中学校要将本校具有分配生资格的学生名单在校内进行公示,接受监督。

  县教体局统一管理所辖普通高中(含民办普通高中)的招生计划和录取工作,规范学校招生行为,严禁普通高中学校录取无中招成绩的考生和已经注册高中阶段学籍的学生。录取结果考生可登陆河南省高中阶段教育招生信息服务平台查询。

  六、中招政策性加分对象和标准

  (一)根据《河南省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实施细则》(豫公通〔2018〕66号),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子女,按照录取分值10%的标准,降低分数优先录取;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按照录取分值5%的标准,降低分数优先录取。

  (二)根据《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和《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办法》,归侨、侨眷考生照顾10分录取,台湾同胞投资者及随行眷属、所聘台湾管理人员凭《台湾同胞投资证书》,其子女报考普通高中的,照顾10分。

  (三)根据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发〔2006〕22号文件精神,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意见》(豫发〔2007〕7号)精神,对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和计划生育双女家庭,其子女报考本县(市、区)高中时照顾10分。

  (四)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对艾滋病防治帮扶工作队员子女入学给予适当照顾的通知》(豫教基〔2004〕69号)精神,派驻各地进行艾滋病防治帮扶工作队员的子女,报考当地普通高中的可照顾10分。

  (五)根据《河南省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少数民族考生报考少数民族学校的照顾10分;报考其它学校的,照顾5分。

  (六)军人子女考生加分按照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军区政治部印发的《河南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政联 〔2012〕1 号)和《关于进一步明确军人子女中招优待政策的通知》(豫政联〔2019〕2 号)要求执行。各军分区(警备区)政治工作处负责审查上报优待对象名单,省军区政治工作局汇总核定后报省教育厅,省教育厅将优待对象名单转发给各地教育行政部门,最终以省教育厅反馈名单为准。驻豫武警部队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的教育优待参照执行。

  (七)获得见义勇为荣誉称号人员及其子女加分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民政厅等部门关于加强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护工作意见的通知》(豫政办〔2013〕90号)执行。见义勇为死亡人员子女,按照录取分值10%的标准,降低分数优先录取;获得国家级、省级见义勇为荣誉称号人员及其子女报考普通高中时,照顾15分录取;获得省辖市级见义勇为荣誉称号人员及其子女,照顾10分录取;获得县级见义勇为荣誉称号人员及其子女,照顾5分录取。

  (八)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解决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子女回国后入学问题的通知》(教基厅〔2005〕16号),持有驻外使领馆出具的《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随任子女回国证明》的初中阶段回国的初中生,在初中毕业后参加我省统一组织的高级中等学校招生考试的,在条件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

  按照“谁主管、谁认定、谁负责”的原则,公安、外侨等有关部门须向教育部门或考生出具有效的加分证明材料。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加分,不得重复加分。除上述省定加分项目外,不得自行增加加分内容。各相关部门和学校要制定具体、严密的操作办法,严格审查照顾对象的资格,坚决抵制各种弄虚作假现象。凡照顾对象名单,均要在学生毕业的初中学校张榜公布,接受社会的监督。

  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需在网上提出申请并打印出《2022年河南省普通高中招生考试照顾加分登记表》。在规定的时间内持有关加分证明材料到县教体局指定的审验点进行审验。

  七、相关政策

  (一)坚持属地招生原则。我县公民办普通高中原则上实行属地招生,招生范围为本县域内。各普通高中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招生范围、招生计划、招生时间、招生方式进行统一招生,严禁违规争抢生源、“掐尖”招生、跨区域招生、超计划招生和提前招生。省教育厅和市教育局将加强对各县(市)、区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监控和管理,对违规招生的学校,将追究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责任。对违反规定、情节严重的省级示范性高中,省教育厅将撤销其省级示范性高中称号,其他普通高中根据隶属关系由相应的教育行政部门给予处罚并报省教育厅备案。

  (二)加强民办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管理。民办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由县教体局统一管理,招生范围应与本县公办高中保持一致。生源不足的,可由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在辖区范围内统筹调剂安排招生计划。民办普通高中要认真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要求,严格按照本地招生政策进行招生宣传,自觉规范招生行为,不得超计划招生,不得自行录取无档案考生,不得录取学校所在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下的学生,不得在招生宣传中以高额物质奖励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对在招生工作中违规违纪、弄虚作假的民办学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不断完善指标分配制度。持续实行省级示范性高中招生计划均衡分配到各初中学校(含民办初中学校)的比例政策,确保分配生的比例要达到50%以上,并逐步加大分配指标向薄弱初中和农村初中学校倾斜的力度。逐步形成普通高中公平竞争机制,充分调动各普通高中的办学积极性,深化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四)严格控制中招政策性加分。进一步规范和减少中招加分项目。除省定加分项目或授权市级确定的加分项目(如高层次人才子女加分项目,仅适用于本地)外不得自行增加加分内容。要严格审查加分照顾对象的资格,坚决抵制各种弄虚作假现象。

  (五)认真落实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升学考试政策。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豫政办〔2012〕180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居住证实施办法的通知》(豫政〔2016〕76号)精神,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落实和完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中招升学考试政策,切实保障随迁子女受教育权益。

  (六)切实保障听力残疾学生公平参加考试权利。听力残疾(500Hz、1000Hz、2000Hz、4000Hz的纯音听力检测结果为每侧耳的平均听力损失都等于或大于40分贝[HL])学生,可凭地市级以上医院(含地市级)出具的听力检测证明(报告),向所在初中学校申请免英语听力测试,经初中学校公示5天无异议,报县教体局审核批准后,可免试英语听力。免试听力学生英语听力成绩按照其英语非听力部分得分比例计算,计算公式为:免试听力学生英语听力成绩=英语听力部分总分×(非听力部分得分÷非听力部分总分)。

  (七)建立健全招生管理诚信和公示督导制度。建立健全普通高中招生考试、综合素质评定和普通高中招生录取诚信机制,各参与考试招生录取的相关人员都要签订诚信协议,建立诚信档案。凡违背诚信承诺、发生违规违纪行为的,要立即停止其职权,今后不得聘请其参与相关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依纪追究责任。本县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招生录取方案、考试收费标准、加分学生名单以及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定方案、内容、方法、程序等,均报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后向社会公示,强化管理和监督。

  八、工作要求

  (一)严肃招生纪律。严格执行河南省中招考试方案,任何地方不得擅自增减考试科目和学科考试分数。任何地方和学校不得单独组织招生考试、不得超计划招生。未参加中招考试和未在网上填报志愿的学生,一律不能被普通高中录取。未经统一网上录取的学生一律不予注册普通高中学籍。被学校正常录取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普通高中学业资格,省内一律不予注册普通高中学籍。任何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

  (二)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形式限制学生报名,严禁强迫学生违背本人意愿填写志愿,不得采取任何不正当手段争抢生源,杜绝违规招生。

  (三)严格执行收费政策。普通高中学校要严格按照国家、省以及直辖市有关部门规定的收费项目、标准和办法进行收费,任何单位和学校不准违规收费。严禁以借读生、代培生、旁听生等名义招生并收费;严禁向学生收取赞助费、建校费、捐资助学费等。民办高中严格执行发改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按照审批的每生/年或每生/期收费,不得跨年度收费。

  (四)实行阳光招生。要依托服务平台进行信息采集、志愿填报、成绩发布、招生录取、学籍注册等工作,加强对招生情况的监控和管理,保证中招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考生应认真填写《2022 年中招考试承诺书》(见附件),纸质版由考生本人和监护人签字后留存在毕业学校。各招生学校要严格按照县教体局下达的招生计划招生,严格控制班额,最大班额不得超过55人。

  (五)加强对中招考试、评卷、录取等工作的监督,学生、家长、教师和其他社会人士对中招工作中出现的各种可能危害公平、公正的行为,或者对结果存在异议的,可向县教体局投诉,有关部门要及时给予答复。教育纪检监察部门要全程参与,凡发现有违规违纪现象的,要及时处理。

  九、普通高中招生计划

  今年我县普通高中招生计划1988人。县教体局预留8人计划用于在录取过程中处理成绩并列,其余计划均按照班额控制标准将招生计划下达到所属各普通高中。各学校要自觉维护招生计划的严肃性,采取有力措施,保证招生计划的落实,未经县教体局批准,不得随意改变招生计划。

  2022年普通高中招生新乡县一中“分配生”计划

序号

分配生计划数

1

合河中学

23

2

大召营中学

40

3

翟坡中学

23

4

七里营镇实验初中

17

5

刘庄学校(初中部)

3

6

小冀镇京华社区中学

28

7

小冀镇中街中学

30

8

小冀镇西街中学

17

9

开发区一中

20

10

七里营镇龙泉学校(初中部)

7

11

七里营镇李台学校(初中部)

5

12

七里营镇八柳树学校(初中部)

18

13

七里营镇刘店学校(初中部)

14

14

七里营镇高庄学校(初中部)

1

15

七里营镇新庄学校(初中部)

5

16

新时代学校(初中部)

71

17

龙泉中学(初中部)

67

18

冠英中学(初中部)

4

19

弘实学校

16

20

新亚实验学校(初中部)

11

各学校的分配生计划数是根据学校2022年应届毕业生中考报名人数按比例测算得出。

  

附件2

  2022年中招考试承诺书

  诚信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是一个社会和睦相处、共同进步的道德基石,诚信考试是每一名考生都应该具备的基本公民素质。我是参加河南省2022年中招考试的一名考生,现郑重承诺:

  1.我报名时网上填写的基本情况信息真实、准确,本人己签字确认。

  2.本人已认真学习并了解省市中招政策以及相关考试管理规定,将牢固树立“诚信考试光荣,作弊违纪可耻”的思想,自觉遵守考试纪律,保证不违纪、不作弊。

  3.进入考场时携带准考证,主动接受监考人员使用金属探测仪进行检测。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不扰乱考试工作秩序。

  4.不携带手机、无线接收和传送设备、电子储存记忆录放设备、手表、修正液、涂改液、文具盒等物品进入考场。

  5.考试时独立思考、沉着应试,做到不喧哗,不交头接耳、不打手势暗号,不夹带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题卡,不传递文具等物品,不将试卷、答题卡或草稿纸带出考场,终考铃响后不在考场和考点警戒线内逗留。

  6.我已了解志愿学校基本情况、录取办法和收费标准,所填报志愿是本人真实意愿,一经录取,将按规定时间到校报到。否则,视为主动放弃普通高中学业资格。

  如违反以上承诺,我愿意承担一切责任,接受相应处理。

  承诺人:                             准考证号:

                                                                       监护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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