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
电话和传真:0373-5085015
通讯地址:新乡县七里营金融大道商务中心二号楼北三楼(邮编45373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新乡市华盈封头有限公司 |
年产16万封头项目 |
河南省新乡市新乡县七里营镇刘庄路69号 |
新乡市译洋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
项目总投资500万元,生产工艺:原料—下料—焊接—切磨—加热—压制成型—打鼓和旋压—切边—成品。 |
1、废水:项目生活污水经防渗漏化粪池处理后,通过污水管网排入新乡县综合污水处理厂。 2、废气:项目下料、焊接和切磨工序烟尘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袋式除尘器中进行处理,处理后经15m排气筒DA001排放;加热工序天然气加热炉废气天然气加热炉安装低氮燃烧器,废气进入SCR脱硝装置中进行处理,处理后经15m排气筒DA002排放。 3、噪声:高噪声设备采取厂房密闭隔声、距离衰减等有效降噪措施,厂界噪声值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固废:按照环评提出的措施妥善处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各种固废,固废临时贮存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2013年修改单进行控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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