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追缴水土保持补偿费,规范生产建设水土流失治理,促进资源可持续发展,5月18日,新乡县水利局联合国家税务总局新乡县税务局召开水土保持补偿费追缴推进会。
会上,水利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徐文翔同志对征缴水土保持补费的重要性进行了再次强调,详细说明了缴纳的法律依据,重申了缴纳标准,提醒各个欠缴单位及时依法缴纳。
国家税务总局新乡县税务局主管副局长杨利勇同志对我县水土保持补偿费由前置变后置的原因进行了说明,对欠缴单位水土保持补偿费不缴纳的后果与风险以及缴纳费款的程序进行了详细讲解,督促各欠缴单位及时依法申报缴纳。
会后,两局联合对各个欠缴单位下达了行政指导文书,规劝各单位尽快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通过此次推进会,进一步提高了我县各生产建设单位对水土保持补偿费的认识,将有力促进此项税费征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