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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ull-00-2022-00515
发文字号:
发文机关:
环保局
失效时间: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
2022年05月12日
成文时间:
有效性:
有效

关于2022年5月11日新乡市顺风船科技有限公司年产600吨塑料密封边条项目环评文件受理公示和关于2022年5月11日新乡市顺风船科技有限公司年产600吨塑料密封边条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新乡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xinxiangxian.gov.cn 时间:2022-05-12 10:38 浏览量:7

关于2022年5月11日新乡市顺风船科技有限公司年产600吨塑料密封边条项目环评文件受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和传真:0373-5085015

  联系地址:新乡县便民服务中心

  公示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届满

序号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受理日期

环评文件链接

1

新乡市顺风船科技有限公司

年产600吨塑料密封边条项目

河南省新乡市新乡县七里营镇107国道与胡韦线交叉口中原兴业产业园

新乡市译洋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2022-5-11

环评报告文本

新乡市顺风船科技有限公司年产600吨塑料密封边条项目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关于2022年5月11日新乡市顺风船科技有限公司年产600吨塑料密封边条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

     电话和传真:0373-5085015

    通讯地址:新乡县七里营金融大道商务中心二号楼北三楼(邮编45373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序号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新乡市顺风船科技有限公司

年产600吨塑料密封边条项目

河南省新乡市新乡县七里营镇107国道与胡韦线交叉口中原兴业产业园

新乡市译洋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项目总投资100万元,生产工艺:原料—捏合—造粒—挤出—定型—牵引—收卷—成品。

1、废水:项目定型工序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项目不新增员工,无新增生活废水产生;项目废水处理过程产生的喷淋废水将pH调节到6-9后,经废水总排口DW001,排入污水管网进入新乡县综合污水处理厂。

2、废气:项目捏合和破碎工序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袋式除尘器(1套,与现有工程共用)+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造粒和挤出工序产生的废气经封闭集气罩+“水喷淋+吸附浓缩-催化燃烧”装置(1套,与现有工程共用)+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投料采用自动化气力输送,输送系统捏合机自带并全封闭,无粉尘产生;VOCs物料存储于密闭的容器、包装袋、储罐、储库、料仓中;盛装VOCs物料的容器或包装袋存放于室内;盛装VOCs物料的容器或包装袋在非取用状态时应加盖、封口,保持密闭。

3、噪声:高噪声设备采取厂房密闭隔声、距离衰减等有效降噪措施,厂界噪声值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固废:按照环评提出的措施妥善处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各种固废,固废临时贮存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2013年修改单进行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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