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null-00-2022-00411
发文字号:
发文机关: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失效时间: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
2022年04月22日
成文时间:
有效性:
有效

新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555”公益性岗位政策

新乡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xinxiangxian.gov.cn 时间:2022-04-22 11:16 浏览量:5

  政策内容:

  公益性岗位是由政府出资开发,以满足社区及居民公共利益为目的的管理和服务岗位,是对就业困难人员实行优先扶持和重点援助的重要措施,是建立就业援助长效机制的有效途径。我县将切实落实好就业扶持政策,加大公益性岗位的开发力度,严格按照《河南省公益性岗位管理暂行办法》(豫人社就业〔2014〕14号)和《河南省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豫人社办〔2020〕23号)安置流程进行,帮扶我县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再就业。

      安置条件:

  1、登记失业并认定就业援助的“4555”人员(女性满45周岁以上,男性满55周岁以上)。

  2、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职工医保、职工养老或新乡县灵活就业人员缴费虚拟户。

  安置流程:

  1.组织报名。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携带身份证原件、2张1寸照片,在县人社局2号窗口填写《公益性岗位就业申请表》。

  2.资格审查。县人社局相关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3.拟用公示。县人社局对安置人员在政府网、服务大厅进行不少于7天的公示。

  4.录用聘任。县人社局相关部门通知拟录用人员,出具《公益性岗位人员录用报道通知单》。用人单位为公益性岗位人员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进行岗前培训。

  承办单位(股室):新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号窗口

  咨询电话:0373-56185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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