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开劳务派遣公司”办事指南

来源: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时间:2018-01-01 浏览量:9

“我要开劳务派遣公司”办事指南

 

  • 事项名称:

(一)劳务派遣经营许可(新办)

(二)人力资源服务许可审批

(三)劳动用工备案

(四)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申请核准

二、联办单位及事项:

(一)新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办,事项:劳务派遣经营许可;市场科,事项:人力资源服务许可;劳动关系科,事项:劳动用工备案。

(二)新乡县商务局:外贸科;事项: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申请核准。

三、申请条件:

(一)经依法登记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能独立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近两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

四、申办材料

序号

提交材料名称

原件/复印件

份数

纸质/电子版

特定要求

1

业务申请表(报告)

原件

1

纸质

存档

2

营业执照(正、副本)

复印件

1

纸质

存档

3

公司章程

复印件

1

纸质

存档

4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复印件

1

纸质

存档

5

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经营管理人员名单(3名专职人员学历、资格证书和对外劳务合作工作经历)

复印件

盖公章

1

纸质

存档

6

验资报告或财务审计报告

原件

1

纸质

存档

7

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房屋产权证

复印件

盖公章

1

纸质

存档

8

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办公设施设备清单及信息管理系统截屏

复印件

盖公章

1

纸质

存档

9

劳务派遣管理制度及协议、合同样本

复印件

盖公章

1

纸质

存档

10

对外劳务合作经营企业银行资信证明(具备存缴对外劳务合作备用金300万元能力)

复印件

盖公章

1

纸质

存档

11

人力资源行政许可承诺书

原件

1

纸质

存档

五、受理方式

(一)窗口受理:新乡县政务服务大厅提交申办材料。

(二)网上申报:进入新乡政务服务网一件事专栏(http://117.158.91.68:8084/onething.html)按照提示进行网上申报。

六、承诺办结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

七、受理流程: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九、咨询电话: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              0373-3026132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审批          0373-3696626

劳动用工备案                  0373-3026376

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申请核准  0373-3057302

十、办理地址和时间

地址:新乡县中央大道与金融路交叉向南50米路东新乡县政务服务大厅综合窗口

时间:周一至周五(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 9:00-12:00  下午 13: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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