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信件标题:
新乡县财政局会计监督管理科科长张月秀滥用职权,公报私仇、破坏营商环境
来信人:
文素艳
来信日期:
2022年01月15日
信件编号:
20220115142021
信件类型:
投诉
信件内容:
我是新乡市捷信财税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的实际经营人,本人和新乡县财政局会计监督管理科张月秀在2020年办理代理记账许可证的时候有误会,在她心里埋下了仇恨的种子。2021年8月30日以对公司进行信用等级评价为由对公司进行检查(实为专项检查),在中秋节之际,我公司法人庞清丽给张月秀送了一张胖东来购物卡1000元面值,然后利用法人来对付我,挑拔离间。最后以各种理由对公司处罚42000元,并撤销代理记账许可证的决定。我把罚款交过了,但是把我公司所有人员(包括会计和勤杂人员)都列入失信人员名单(处罚决定书上只有法人是失信人员)。现在我求助局长以下问题:一、处罚决定书和实际不符:处罚决定书:撤销代理记账许可证和企业负责人失信人员;实际是:代理记账许可证正常经营,公司所有人员失信人员。二、处罚决定书生效近2个月,扣压我公司的账薄不归还我们,我们拿上收到条不给,(必须让法人去拿,法人已经被她成功挑拨离间和我有矛盾)。三、法人在张月秀的支持和指使下,到县刑警大队、县经侦大队以各种理由告我,到组织部和纪委部门告我爱人,理由是财政局让她提供一份对我家两口子任何一方立案调查通知书,方可把她的失信人员移出。四、张月秀为何有如此大胆,不择手段置我全家于死地?据了解她背后有当副局长的亲戚,令新乡县财政局局长也忌惮三分。恳切局长在百忙之中过问此事,净化营商环境,还企业一个公道,尽快把企业账本归还,企业经营走上正归。
办理情况
办理进度:
已办毕
答复内容:
回复单位:新乡县财政局
     接到你的来信,我们高度重视,现将你反映情况回复如下:
    1、经了解,你在办理代理记账许可证书时我局工作人员详细告知了办理代理记账许可证的相关要求及流程,并不存在刁难你,对你有误会的情况。
    2、你反映信用等级评价(实为专项检查)是按照市财政局相关文件通知以及新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双随机一公开”要求,进行抽查监督。
    3、通过2021会计信息质量检查,你公司违反了《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部第98号令)第十九条和(新财监罚决字〔2021〕第1号)规定,我局依法对你公司撤销代理记账许可证资格的行政处罚并对所有签署《会计代理记账机构专职从业人员承诺书》、《代理记账机构承诺书》的人员做出了会计领域违法失信记录。目前你公司代理记账许可证已注销,会计领域失信人员已录入“双随机一公开”系统。
    4、你反映所列被检查的会计资料未归还的问题,我单位已于2021年11月22日将案件处理情况及所有会计资料送达至你公司法定代表人庞清丽并写有收到条。
    5、你反映我局指使法人庞清丽到县刑警大队、县经侦大队以及组织部和纪委部门告你爱人的事,我局工作人员和庞清丽没有任何关系,也没有接收到庞清丽任何礼品礼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