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2021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兑付工作按照《新乡县2021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工作实施方案》(新农文〔2021〕48号)执行。
(一)补贴对象。一次性补贴发放对象为实际种粮农民,具体包括利用自有承包地种粮的农民,以及流转土地种粮的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于开展粮食耕种收全程社会化服务的个人和组织,根据服务双方合同(协议)约定,确定补贴发放对象;对于流转土地种粮的个人和组织,根据签订的流转合同(协议),确定补贴发放对象。原则上应补给承担农资价格上涨成本的生产者。
(二)补贴面积界定。以2021年新乡县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为基础,实行排除法进行调整,据实核减非粮地块面积。补贴作物面积依据2021年收获的小麦、玉米、大豆和水稻等粮食作物播种面积,兼顾薯类、杂粮等其他粮食作物播种面积。夏粮和秋粮补贴面积均不得超过2021年新乡县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
(三)补贴结果。新乡县2021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面积272143.13亩,补贴标准21.11元/亩,补贴资金5744952.2元,惠及农户41492户。
(四)咨询电话:新乡县农业农村局 0373-5061204
新乡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