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

来源:财政局 时间:2021-07-02 浏览量:3

  根据《新乡市财政局关于2021年开展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的通知》(新财购〔2021〕3号),结合我县贯彻落实《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方案》的实际,为推动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专业化发展,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开展代理机构2021年度监督评价工作。

  本次监督评价工作主要针对代理机构2020年执业情况。在所属区域内的从事政府采购业务的代理机构名单中,新乡市财政局随机抽取代理本市范围内政府采购业务的代理机构作为被检查单位。我县2020年度共有92个公开招标项目,总金额6886.877918万。我县在本次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中共抽取项目数7个,涉及4家代理公司,7个预算单位,计划金额总计984.3484万元。

  我局依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对被检查单位执业情况开展检查工作。并依据评价指标体系对参加评价单位相关情况开展评价工作,评价指标体系主要包括企业基本情况、业绩与人员情况、管理情况、失信与处理处罚情况4个一级指标以及11个二级指标,根据企业从业人员数量、业绩等因素。

  目前我局已收到7个项目全部资料,预计在7月20日前审查完毕,并汇总形成监督评价工作报告,将工作报告上报新乡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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