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上半年行政复议工作报告
《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省政府关于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的文件要求,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机构应当定期将行政复议工作情况向党委和政府报告,同时向下一级政府和本级政府部门通报。县司法局作为县政府的行政复议工作机构,现将今年以来行政复议和应诉情况报告如下:
一、行政复议及复议后诉讼情况
截止到6月30日,司法局代表县政府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35件,办结26件(包括上年度结转2件)。
从被申请复议的行政管理类别上来看,受理的35件案子中,治安管理类12件,生态环境类8件,市场监管类9件,住建人防2件,城乡规划类3件,卫生健康类1件。
从结案情况看,26件办结的案件中:作出维持决定的11件,撤销3件,变更1件,调解1件,复议期间因申请人撤回复议申请而终止10件。
二、复议后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决定作出后,申请人不服提起行政诉讼5件,法院判决维持复议决定3件,另2件正在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