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新乡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经县委常委会研究,经征求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公安局等部门意见,决定推荐新乡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为新乡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先进集体,推荐荆树湿、刘加喜、张久强、岳国有、张罡、张军、赵嘉外等七名同志为新乡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先进个人。
特此公示。(公示期五天)
2021年7月6日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新乡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经县委常委会研究,经征求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公安局等部门意见,决定推荐新乡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为新乡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先进集体,推荐荆树湿、刘加喜、张久强、岳国有、张罡、张军、赵嘉外等七名同志为新乡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先进个人。
特此公示。(公示期五天)
2021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