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信件标题:
投诉举报生产销售未经强制性认证的不合格产品
来信人:
叶先生
来信日期:
2021年06月12日
信件编号:
20210612233245
信件类型:
投诉
信件内容:
举报 举报人,叶先生 联系电话:15060128341
    电子邮箱:2384804894@qq.com
    被举报人: 新乡市德邦机械有限公司:电话13937323239
    注册地址:新乡县小冀镇郝村西段200米路南
    本人因需要购买振动源三相异步 电动机,于2021年5月21日在淘宝网购物网站由《新乡市德邦机械有限公司》开设经营的《新乡市/德邦机械有限公司》店铺上购买了型号(YZS-3-4)功率0.18KW 三相振动电机,4台,金额2240元。订单号1849601521490195004,该产品系被举报人生产
    收到购买的产品在准备安装使用时检查发现,该产品标有《新乡市德邦机械有限公司》公司的铭牌和合格证,产品没有接地线或接地标志,于是要求被举报人提供该产品的检测报告和强制性3C认证,其提供了一份由《新乡市德邦机械有限公司》出具的检验报告,但没有提供有效的3C认证,故本人认为该产品是未取得强制性认证和应当标注接地标志而未标注的不合格产品,存在安全隐患。
    
    故请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第六十七条,对被举报人进行处罚;;并请在的规定的时间内就立案情况,处理结果及处理依据回复投诉举报人.依法给予投诉(举报)人举报奖励。
    如需提供相关凭证请电话联系本人
办理情况
办理进度:
已办毕
答复内容:
回复单位:新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收到您的来信,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安排人员进行调查处理。2021年6月18日上午,我局执法人员对被举报主体新乡市德邦机械机械有限公司进行了现场调查,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张必强在现场,张必强对该公司在淘宝上销售无3C认证、型号(YZS-3-4)功率(0.18KW)的三相振动电机一事表示属实。执法人员对在该公司产品存放区进行了检查,未发现被举报的型号为YZS-3-4、功率为0.18KW的三相振动电机。执法人员对上述情况填写《立案审批表》报主管局长申请立案。主管局长于2021年6月18日批准立案,由朱止生(执法证号:16070930013)、张恒亚(执法证号:16070930079)两名人员负责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