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信件标题:
新乡县龙泉村身为国家级文明村 违法设置路障 堵路堵心
来信人:
王武斌
来信日期:
2021年04月01日
信件编号:
20210401153932
信件类型:
投诉
信件内容:
新乡县七里营镇龙泉村身为国家级文明村,为保护自己村的村民安全,严重威胁邻村李台村的村民安全,在龙泉村西门与李台村会场交界处违法设立石墩路障,以至于李台村民去青龙路需要绕道很远才能到达,但是龙泉村高中新址在建,很多进料钢筋卡车,水泥罐车严重超重走李台居民及李台学校区域,对李台村的路面造成严重损伤及破坏,对接送学生家长及学生人身安全造成严重威胁,为避免事故发生,坚决要求龙泉高中进料的大门开在青龙路上,不能再走李台居民区,龙泉村两委违法设置的路障违反公路法第,违反交通安全法第104条规定:未经批准,擅自挖掘道路、占用道路施工或者从事其他影响道路交通安全活动的,由道路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恢复原状,可以依法给予罚款;致使通行的人员、车辆及其他财产遭受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有前款行为,影响道路交通安全活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迅速恢复交通,违反《公路法》第46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公路以及公路用地范围内摆摊设点,堆放物品,倾倒垃圾,设置障碍影响畅通的活动。”对公路路障进行管理,是《公路法》等公路管理法规授权的行政管理职责。希望有关部门能够给予查处及处罚。
办理情况
办理进度:
已办毕
答复内容:
回复单位:七里营镇人民政府
我镇接到20210401153932号县长邮箱后,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据了解来你反映的问题,1、关于设置路障问题,龙泉村西大门南北路原是一条不足两米宽的断头土路,龙泉村为方便群众出行和接送学生,村内投资铺设了一条不足5米宽的村道,并且北头连接青龙路向东是一个90度直角院墙,机动车上青龙路极容易发生事故。所以仅供行人和非机动车通行。经两村干部协商并征求多数村民意见不允许机动车走此便道。至于说车辆上青龙路问题,李台村村民机动车出行上黄河大道可以走近年新修出村道路,上青龙路可以走龙泉村东环路,都是最近且安全的路线。2、龙泉村村委会将进一步规范施工单位管理,加强对施工车辆进出和道路卫生管理,切实保障村民安全。
我镇接到20210401153932号县长邮箱后,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据了解来你反映的问题,1、关于设置路障问题,龙泉村西大门南北路原是一条不足两米宽的断头土路,龙泉村为方便群众出行和接送学生,村内投资铺设了一条不足5米宽的村道,并且北头连接青龙路向东是一个90度直角院墙,机动车上青龙路极容易发生事故。所以仅供行人和非机动车通行。经两村干部协商并征求多数村民意见不允许机动车走此便道。至于说车辆上青龙路问题,李台村村民机动车出行上黄河大道可以走近年新修出村道路,上青龙路可以走龙泉村东环路,都是最近且安全的路线。2、龙泉村村委会将进一步规范施工单位管理,加强对施工车辆进出和道路卫生管理,切实保障村民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