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信件标题:
龙泉村两委私设路障,阻碍群众出行,请政府督促还路于民
来信人:
李振宇
来信日期:
2021年03月30日
信件编号:
20210330083311
信件类型:
感谢
信件内容:
龙泉村是国家级文明村,其德不配位,在龙泉西门与李台会场交界处私自设置石头路障,无任何备案公示及编号,严重违反《公路法》十四条之规定设置路障需在交通部门备案及编号公示,对行人生命安全造成威胁,青龙路是县区重要交通要道,龙泉村两委私设石头路障对李台村民直接进入青龙路造成极其不便,需绕道很远,如果县领导无法解决此事将拍照给相关媒体曝光国家级文明村违法设置路障,在国务院大力强制让堵心路障全部拆除的号召下,新乡市区的所有进市卡点都全部拆除,龙泉村两委的石头路障不止是堵的民心,而是堵的是自私自利的私心,应该撤销其国家级文明村待遇,尽快还路于民,方便群众。
办理情况
办理进度:
已办毕
答复内容:
回复单位:七里营镇政府
     我镇接到20210330083311号县长邮箱后,对反映问题的问题进行调查,你反映的龙泉设置路障问题,据了解,设置路障是为了保障村民出行安全。龙泉村西大门是新乡县规划的李柳线县级道路,多年未修。为方便两村群众来往,龙泉村投资铺设了一条仅不足5米宽的临时便道,因为紧邻西大门,机动车出入容易发生交通事故,村民强烈要求禁止机动车通行,为此村委会设置了路障,仅供两村村民非机动车通行,不影响两村村民往来同时确保路上行人安全。
     便道北头连接青龙路向东是一个90度直角院墙,机动车上青龙路极容易发生事故。李台村村民机动车出行上黄河大道或上青龙路可以走龙泉村东环路,都是最近并且安全的路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