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各股室、局属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全县取用水秩序和加强水土保持工作,堵塞自备水源取水和水土保持工作漏洞,严格自备水源计量和水土保持工作管理,强化水资源税和水土保持税征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河南省水资源税征收管理办法(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自备水源及水土保持专项检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检查对象为我县行政区域内所有利用自备水源井取水的洗浴、洗车相关单位、企业和个人及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生产建设项目。
二、检查方式
采用县水利局水政监察大队牵头局水政股、农水股、节水中心配合,各股室抽调骨干人员成立专项检查小组的方式进行。
三、检查时间
2021年3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
四、工作要求
1、取水许可和水土保持许可:重点检查取水许可及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情况。
2、如实报告情况:检查组严格按照各股室提供“双随机”检查内容表进行检查,并认真填写检查报告表,检查结果经监察大队汇总后报局班子会研究。
3、保障设施运行:各相关股室针对自身行业特点和管理范围提供详细的检查内容表及检查名单,大队提供全程记录设备并按照三项制度全程记录存档备案。
检查期间,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廉洁纪律和工作纪律,接受检查对象举报的违纪情况。
水政监察大队电话:0373--6313665
纪检监督电话:0373--50614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