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null-00-2021-00250
发文字号:
发文机关:
环保局
失效时间: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
2021年02月07日
成文时间:
有效性:
有效

新环表[2021]01号 关于《新乡市建宇节能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0万立方米装饰保温一体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新乡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xinxiangxian.gov.cn 时间:2021-02-07 15:26 浏览量:6

审批意见:

                            新环[2021]01

 

关于《新乡市建宇节能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0万立方米装饰保温一体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

 

新乡市建宇节能材料有限公司:

你公司上报的由新乡市一新环保技术有限公司环评工程师李亚楠(资格证书编号:201503541035000003511410237)编制的《新乡市建宇节能材料有限公司年产40万立方米装饰保温一体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该项目环评审批事项已在新乡县政府网站公示期满,根据《报告表》结论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我局批准《报告表》,原则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表》中所列项目的地点、性质、规模、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建设。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在新乡市新乡县朗公庙镇新胡线与新原路交叉口向东3公里处路北利用现有厂房建设年产40万立方米装饰保温一体板项目。

、你公司应主动向社会公众公开经批准的《报告表》及项目建设情况,并接受相关方的咨询。

、你公司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对策措施及环保投资概算,确保各项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一)依据《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对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等污染物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

(二)项目运行时,外排污染物应满足以下要求:

1、废气:投料、搅拌工序设置在密闭间内操作,产生的粉尘经负压抽风收集后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尾气经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新乡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工业企业颗粒物排放限值》中10mg/m3的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严格按照《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工业大气污染防治6个专项方案的通知》(豫环文[2019]84号)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治理方案无组织排放治理标准控制无组织粉尘排放。粉状物料入库存放,装卸、投料时喷水保湿,车间、料库四面密闭,出口安装卷闸门、推拉门等封闭性良好且便于开关的硬质门,物料密闭转运,搅拌机置于密闭间内,除尘器卸灰不直接卸落到地面上,厂区道路及生产车间、料库地面硬化,未硬化处应全部绿化,厂区无裸露地面,对厂区道路定期洒水清扫,保持清洁干净,企业出厂口处配备车辆高压自动清洗装置,厂界粉尘满足《新乡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工业企业颗粒物排放限值》中监控浓度0.5mg/m3的标准限值要求。

2、废水:生活污水经防渗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运不外排;切割废水、设备、车辆、场地清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全部回用生产不外排。

3、噪声:高噪声设备采取厂房密闭隔音、减震基础距离衰减等有效降噪措施,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废:按照环评提出的措施妥善处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各种固废,一般固废临时贮存按《一般固体废物贮存、处理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2013年修改单进行控制。

、污染物排放总量:该项目新增颗粒物污染物排放量0.0035t/a,不新增废水污染物排放量,该项目重点污染物需双倍替代,项目所需替代量颗粒物0.0070t/a从新乡市瑞科供热有限公司燃煤锅炉拆改削减剩余量3.457098t/a中进行扣除。

六、按照国家、省、市、县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安装污染物在线监测及监控设施、用电量在线监控装置,并按要求与环保部门联网。

七、项目建成后,按照生态环境部《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管理类别规定,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发生实际排污之前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或者填报排污登记表,并按规定程序和要求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本批复下达之日起5年内有效。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化的,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如该项目逾期方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报告表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九、如果今后国家或我省颁布新的标准,届时你公司应按新标准执行。                                           

 经办人:

                           

 新乡县环境保护局

                             2021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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