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2020年,按照县委、县政府的部署和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工作要求,我局加强组织领导,拓展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完善公开制度,强化公开监督,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一、做好政务公开基础工作
(一)及时公开政务信息。按照政务公开栏目,及时公开领导班子、机构设置、工作职能、人事信息、政策法规、行政执法、文旅项目等信息;通过云上新乡县app、微信群等媒体平台向社会各界宣传我县文化旅游信息,拓宽信息宣传渠道。
(二)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2020年我局围绕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开展工作,深化公开领域和范围。做到重 大决策公开透明。按照市法制办工作要求,及时清理、确认、公示行政权力、责任清单目录、职权目录、处罚事项 目录等;将全市旅游系统执法人员信息公示。
(三)加大政策法规的公开力度。在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公开国家、省、市旅游相关政策法规并解读旅游热点政策。
(四)做好重大政务舆情收集回应工作。我局对文化旅相关的咨询高度重视,及时回复,切实增强网友留言办理时效。做好投诉受理工作,加强12345投诉的办理进度,确保办理结果让群众满意。
二、强化市场监管政务公开工作
由于机构改革,工作权责职能发生变化,2020年我局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新乡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2020年“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制度》、《新乡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2020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并在新乡县人民政府网新乡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信息公开区域进行了公开,内容包括具体工作制度、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部门协同监管平台一河南)已经建立好一单两库,即检查人员库、检查对象库及检查事项清单。
1.县文旅部门行政检查事项总量(特殊重点领域除外)6项,其中可执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事项总量(特殊重点领域除外)有5项。
2. 2020年度,县文旅部门本年度涉企行政处罚数量2宗,办理行政许可20件,全部公示在智慧新乡县(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系统),监管执法信息公开率100%;县文旅部门本年度涉企行政检查数据全部公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部门协同监管平台一河南)”。
3.2020年度,县文旅部门负责办理的行政许可事项办事流程指南,印制了“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从事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活动的审批告知单”、“歌舞娱乐场所经营单位设立审批告知单”、“游艺娱乐场所经营单位设立审批告知单”、“文艺表演团体申请从事营业性演出活动的审批告知单”等彩页,发放给办业务的群众。
4.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公开,将《新乡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新乡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新乡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权责清单》在县政府网站公开。
三、加强公共文化服务政务公开工作
2020年以来,在做好疫情防护的基础上,各类文体活动正在有序开展。组织安排了“2020年新乡县文化志愿服务乡村行--寻找村宝.家乡因你更精彩”活动。二是积极组织开展“新乡县第九届文化旅游节暨京华非遗大会”、“文化大舞台”、“自然和文化遗产日”、“非遗展览”、广场舞大赛、“书画进军营”、“摄影培训班”等惠民演出活动110余场次。我们通过微信群(朋友圈)、张贴海报、云上新乡县、新闻媒体等多种公开方式进行公开,通过各种活动的开展,极大的丰富的了群众的文化生活,为全县打好脱贫攻坚营造浓厚的文化氛围和精神动力。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20年度我局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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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14 |
0 |
3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16 |
0 |
7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单位:万元)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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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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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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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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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五、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打算
2020年在政务公开工作中,我们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体现在:一是政务信息公开数量偏少、公开的内容不够丰富、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主动公开的内容还需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的载体和形式还需要进一步丰富;三是一些群众关心关注的信息公开还存在不及时、不全面、不具体的问题等。
2021年,我局将继续按照县委县政府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将政务公开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进一步拓宽政务公开领域,深化政务公开内容,创新 政务公开形式,提高工作透明度。二是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公开队伍建设。认真组织业务培训,主动学习其他单位的经验做法,不断提高政务信息公 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三是充实公开内容。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组号公开和免予公开两类信息的界定。对公开的政务信息,做好真实、具体、全面。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信息的梳理,加大重大决定草案公开制度,充分征求公众意见,推动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四是加强常态化督导和管理。把政务公开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定期开展督查指导,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全局政 务公开工作的整体推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