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发文字号:
发文机关:
信息中心
失效时间: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
2018年03月26日
成文时间:
有效性:
有效

新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日照—濮阳—洛阳原油管道工程项目 协调推进领导小组的通知

新乡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xinxiangxian.gov.cn 时间:2018-03-26 08:10 浏览量:15

  新政办〔2018〕18号

  新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日照—濮阳—洛阳原油管道工程项目协调推进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省、市政府有关日照—濮阳—洛阳原油管道工程项目建设的要求,确保该项目在我县辖区内顺利实施,经县政府同意,决定成立新乡县日照—濮阳—洛阳原油管道工程项目协调推进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祝显成 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刘 波 县发改委主任

  成   员:李明领 县国土局局长

  岳国有 县住建局党组书记

  杨 牧 县水利局党组书记

  杨泽文 县交通局局长

  刘永梅 县公路局局长

  范晓哲 古固寨镇镇长

  原俊甫 朗公庙镇党委副书记

  莫谨铭 七里营镇党委副书记

  二、职责分工

  县领导小组主要职责:协调推进日照—濮阳—洛阳原油管道工程建设的组织领导,协调解决工程建设中遇到的重大问题,确保按时完成工程建设目标任务。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发改委,负责日常工作,刘波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主要职能:贯彻落实领导小组的各项决定,定期通报工作进展,及时研究和协调解决日照—濮阳—洛阳原油管道工程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并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管道经过的古固寨镇、朗公庙镇、七里营镇要抓紧成立日照—濮阳—洛阳原油管道工程协调领导小组,落实乡镇责任人,负责推进工程建设工作,协调解决工程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各乡镇领导小组成立情况于2018年3月23日前报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领导小组若有变动,由接任工作的领导接替,不再另行发文。

  联系电话:5589960

  

 

新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3月20日

 

 

抄送:县委,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县政协。

  新乡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中国农科院新乡试验基地管委会。

  县法院,县检察院。

  新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3月20日印发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