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办〔2018〕39号
新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新乡县《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实施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为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以下简称《环境保护税》)实施的组织协调工作,县政府决定成立新乡县《环境保护税》实施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祝显成 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王建新 县政府副县长
万江红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刘 豫 县政府办副主任
宋光彦 县财政局局长
何振宇 县地税局局长
秦安飞 县环保局局长
李培华 县农牧局局长
赵同章 人行新乡县支行行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政府办,刘豫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具体负责召开各部门联席工作会议,统筹协调、研究解决环保税的政策落实和征收管理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新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5月16日
抄送:县委,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县政协。
新乡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中国农科院新乡试验基地管委会。
县法院,县检察院。
新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5月1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