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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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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乡县2019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

新乡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xinxiangxian.gov.cn 时间:2019-05-14 16:06 浏览量:13

 

  

  新政办〔2019〕19号

  新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新乡县2019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新乡县2019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新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5月7日

  新乡县2019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实 施 方 案

  为切实做好新乡县2019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兑付工作,根据《河南省农业农村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2019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农财务〔2019〕7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精神,落实和完善对农民直接补贴制度,提高补贴效能,按照稳粮增收、提质增效、创新驱动的总目标,以绿色生态为导向,鼓励创新方式方法,综合采取秸秆还田、深松整地、减少化肥农药用量、施用有机肥等措施,切实加强农业生态资源保护,提升耕地地力。

  二、补贴内容

  (一)补贴对象。补贴对象为拥有耕地承包经营权的种地农民(含农场职工)。

  (二)补贴资金、标准。2019年我县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3299.95万元。农户补贴面积公示无异议后,汇总全县补贴面积,确定统一的补贴标准(另行公布)。

  (三)界定补贴面积。补贴面积以二轮承包耕地面积为基础,实行排除法进行调整,据实核减改变耕地性质的面积。对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自然资源部门认定且不种植农作物)、成片粮田(200亩以上)转为设施农业用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以及长年抛荒地、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等不再给予补贴。

  (四)核实补贴面积。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核实本辖区内补贴面积。各村补贴面积由乡(镇)包村领导、村党支部(书记、委员)、村委会(主任、委员)、村监委会(主任、委员)、村民代表(村民代表多于10人的不少于10人参加,村民代表少于10人的不少于60%代表参加)共同核实、签字(附件1)。乡(镇)人民政府要严格落实补贴面积公示制度,公示“乡(镇)、村村民小组分户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清册(附件3)”,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要充分听取农民群众的意见,接受群众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经公示无异议后,乡(镇)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汇总表(附件2),由乡(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后,于5月30日前报县农业农村局。

  (五)编制分户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清册。

  清册内容包括乡(镇)、村分户的户主姓名、身份证号、组别、联系电话、补贴面积、补贴标准、补贴金额、补贴款固定兑付账户(折、卡号)等内容。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公示“乡(镇)、村村民小组分户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清册(附件4)”,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县农业农村局对各乡(镇)人民政府上报的清册内容汇总后,报县财政局作为发放补贴的依据。

  (六)兑现补贴资金。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实行“一折(卡)通”办法兑付给补贴对象。县财政局按照县农业农村局汇总后的清册内容,会同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将补贴资金存入补贴对象的补贴存款固定账户。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网点在办理补贴发放手续时,应在存款折摘要栏内注明“耕地保护补贴”字样。补贴对象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和补贴对象补贴存款固定折(卡),可随时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网点办理补贴资金存取款业务。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及时落实兑付补贴资金,事关国家惠农补贴政策的落实和广大农民群众利益,事关国家粮食安全和农业可持续发展。各乡(镇)政府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不折不扣落实补贴政策,负责本辖区内补贴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管理。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编制实施方案,汇总清册内容。县财政局负责拨付补贴资金,检查补贴资金发放兑付工作进展情况。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要进一步完善设施,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方便农户存取补贴资金。

  (二)严肃工作纪律。在落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中,严格执行“七不准”,即不准由村组干部代领代发存款折(卡)、不准借机向农民收取任何费用、不准用补贴款抵扣任何收费和债务、不准随意降低补贴标准、不准截留、挤占和挪用补贴资金、不准违规向享受补贴农户以外的个人或集体支付补贴资金、不准拖延补贴资金兑现时间。

  (三)加强政策宣传。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涉及千家万户,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广播、电视、现代传媒等,广泛宣传补贴政策,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让乡(镇)、村干部和广大农民群众了解补贴政策,为补贴政策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四)加强政策咨询服务。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意识,妥善处理工作中发生的各种矛盾和问题。县、乡(镇)都要设立并公布政策咨询电话,确保政策咨询渠道畅通。高度重视网络舆情,对农民群众反映的情况和问题,要限期办结,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确保补贴政策顺利实施和农村稳定。

  (五)加强监督指导。县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要强化对补贴工作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补贴信访受理制度,杜绝各类违规违纪行为发生。对于信访案件要在规定时间内办结,让群众理解认可。凡发现在落实补贴政策工作中存在弄虚作假、挤占挪用、虚报冒领、套取补贴资金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抄送:县委,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县政协。

  新乡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中国农科院新乡试验基地管委会。

  县法院,县检察院。

  新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5月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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