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颁布30周年,进一步加大残疾人法律法规宣传贯彻落实力度,提高残疾人工作法治化水平,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12月25日,县残联举行了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颁布30周年座谈会。会议由县残联副理事长刘兴朋同志主持,各乡(镇)区残联负责人、乡镇专职委员及县残联全体工作人员参加了会议。
会上,县残联党组书记、理事长周新生同志首先领学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颁布30周年的重要意义:1990年12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的实施,是我国残疾人事业发展历程中的一件大事,它标志着我国残疾人事业发展翻开了新的一页,步入了依法快速发展的新时期。《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的颁布,为推动残疾人事业法规政策体系建设,保障残疾人权益,提高残疾人生活水平发挥了积极作用,也为我国人权事业发展和民主政治建设积累了宝贵经验。随后,我们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和残疾人各项工作展开热烈的交流讨论,并对各乡(镇)区残联提出的相关问题逐一进行解答。
最后,周新生同志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是维护残疾人权益的大法、母法,也是我们服务残疾人的行为指南和根本依据。希望更多人能了解残疾人在生活、工作中的困难,形成关心、关爱残疾人的良好社会氛围。
新乡县残疾人联合会
2020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