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履行财政部门会计监督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市县财政部门开展2020年度会计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豫财监〔2020〕77号)精神及《新乡市财政局关于组织县市区财政部门开展2020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豫财监〔2020〕3号要求,我局决定组织开展2020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
检查工作自通知下发之日起开始,至2020年10月底结束。检查范围为被检查单位2019年度的会计信息质量,必要时可追溯到以前年度或相关单位。
为切实履行财政部门会计监督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市县财政部门开展2020年度会计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豫财监〔2020〕77号)精神及《新乡市财政局关于组织县市区财政部门开展2020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豫财监〔2020〕3号要求,我局决定组织开展2020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
检查工作自通知下发之日起开始,至2020年10月底结束。检查范围为被检查单位2019年度的会计信息质量,必要时可追溯到以前年度或相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