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批意见: 新环表[2020]040号 关于《新乡市恒丰金属网有限公司年新增100万平方米金属网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
新乡市恒丰金属网有限公司: 你公司上报的由新乡市天之蓝环保技术有限公司环评工程师袁修伟(资格证书编号:2016035410352013411801000601)编制的《新乡市恒丰金属网有限公司年新增100万平方米金属网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该项目环评审批事项已在新乡县政府网站公示期满,根据《报告表》结论,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我局批准《报告表》,原则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表》中所列项目的地点、性质、规模、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建设。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在新乡市新乡县古固寨镇产业集聚区玉源路北6号建设年新增100万平方米金属网项目 二、你公司应主动向社会公众公开经批准的《报告表》及项目建设情况,并接受相关方的咨询。 三、你公司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对策措施及环保投资概算,确保各项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一)依据《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对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等污染物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 (二)项目运行时,外排污染物应满足以下要求: 1、废水:项目设置一个规模为5m3/d的污水处理装置,超声波清洗废水采用收集池+絮凝沉淀+臭氧反应器+石英砂过滤+RO膜反渗透处工艺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2、噪声:高噪声设备采取厂房密闭隔音、减震基础、距离衰减等有效降噪措施,厂界噪声值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3、固废:按照环评提出的措施妥善处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各种固废,一般固废临时贮存按《一般固体废物贮存、处理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2013年修改单进行控制。 四、污染物排放总量:项目不新增废气废水污染物排放量,项目建成后全厂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为:COD0.01吨/年、氨氮0.001吨/年。 五、按按照国家、省、市、县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安装用电量在线监控装置,并按要求与环保部门联网。 六、项目建成后,按照生态环境部《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管理类别规定,排污单位应当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发生实际排污之前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或者填报排污登记表,并按规定程序和要求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七、本批复下达之日起5年内有效。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化的,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如该项目逾期方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报告表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八、如果今后国家或我省颁布新的标准,届时你公司应按新标准执行。 经办人:
新乡县环境保护局 2020年11月23日 |
索引号
null-00-2020-01908
发文字号:
发文机关:
环保局
失效时间: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
2020年11月23日
成文时间:
有效性:
有效
新环表[2020]040号 关于《新乡市恒丰金属网有限公司年新增100万平方米金属网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
新乡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xinxiangxian.gov.cn 时间:2020-11-23 16:42 浏览量: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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