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null-00-2020-01212
发文字号:
发文机关:
环保局
失效时间: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
2020年08月04日
成文时间:
有效性:
有效

新环表[2020]026号 关于《河南德隆建筑设备有限公司年产1000台脚手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新乡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xinxiangxian.gov.cn 时间:2020-08-04 16:57 浏览量:7

审批意见:

                            新环[2020]026

关于《河南德隆建筑设备有限公司年产1000台脚手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河南德隆建筑设备有限公司:

你公司上报的由新乡市译洋环境技术有限公司环评工程师姜慧婷(资格证书编号:20140354103520134118010006)编制的《河南德隆建筑设备有限公司年产1000台脚手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该项目环评审批事项已在新乡县政府网站公示期满,根据《报告表》结论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我局批准《报告表》,原则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表》中所列项目的地点、性质、规模、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建设。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在新乡市新乡县古固寨玉源路与富强路中间农民创业园区利用现有厂房建设年产1000台脚手架项目

、你公司应主动向社会公众公开经批准的《报告表》及项目建设情况,并接受相关方的咨询。

、你公司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对策措施及环保投资概算,确保各项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一)依据《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对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等污染物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

(二)项目运行时,外排污染物应满足以下要求:

1、废气:切割、焊接工序在车间内设置固定区域作业,产生的粉尘集气罩收集后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尾气通过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排放,粉尘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颗粒物120mg/m3排放速率3.5kg/h、(15米高排气筒)、厂界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1.0mg/m3的排放限值要求。

2、废水:生活污水经防渗漏化粪池处理后通过污水管网(严禁排入雨水管网或地表水体)排入新乡县古固寨镇污水处理厂处理,水质满足新乡县古固寨镇污水处理厂收水标准。

3、噪声:高噪声设备采取厂房密闭隔音、减震基础距离衰减等有效降噪措施,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固废:按照环评提出的措施妥善处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各种固废,固废临时贮存按《一般固体废物贮存、处理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2013年修改单进行控制。

四、污染物排放总量:该项目新增废水污染物排放量为:COD0.0043吨/年、氨氮0.0027吨/年,项目所需替代量COD0.0043吨/年从新乡市喜缔染化有限公司关闭COD削减量中予以替代,氨氮0.0027吨/年从新乡县翟坡污水处理厂废水治理削减剩余量中予以替代,该项目新增废气污染物排放量颗粒物0.0108吨/年,从新乡市鸿泰纸业有限公司燃煤颗粒物削减剩余量6.0396吨/年中予以替代。

五、按大气污染防治要求,安装用电量监控系统,并与环保部门监控平台联网。

六、项目建成后,按照生态环境部《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规定的时限,及时办理排污许可证,并按规定程序和要求进行环境保护竣工验收。

、本批复下达之日起5年内有效。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化的,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如该项目逾期方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报告表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八、如果今后国家或我省颁布新的标准,届时你公司应按新标准执行。        

经办人:

 

                           新乡县环境保护局

2020年8月3日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