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批意见: 新环表[2020]023号 关于《新乡县大召营镇镇菲机械厂年产40000件不锈钢管钻孔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
新乡县大召营镇镇菲机械厂: 你公司上报的由山东顺泽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环评工程师海波(资格证书编号:20150353403500000003512340245)编制的《新乡县大召营镇镇菲机械厂年产40000件不锈钢管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该项目环评审批事项已在新乡县政府网站公示期满,根据《报告表》结论,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我局批准《报告表》,原则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表》中所列项目的地点、性质、规模、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建设。项目总投资5万元,在新乡市新乡县大召营工业聚集园区308省道与富兴路交叉口南160米路西利用现有厂房建设年产40000件不锈钢管项目。 二、你公司应主动向社会公众公开经批准的《报告表》及项目建设情况,并接受相关方的咨询。 三、你公司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对策措施及环保投资概算,确保各项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一)依据《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对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等污染物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 (二)项目运行时,外排污染物应满足以下要求: 1、废水:设备冷却水和抛光用水全部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防渗漏化粪池处理后经污水管网(严禁排入雨水管网或地表水体)排入新乡县大召营镇污水处理厂处理,纳管水质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C级标准同时满足新乡县大召营镇污水处理厂收水标准。 2、噪声:高噪声设备采取厂房密闭隔音、减震基础、距离衰减等有效降噪措施,厂界噪声值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3、固废:按照环评提出的措施妥善处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各种固废,一般固废临时贮存按《一般固体废物贮存、处理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2013年修改单进行控制。 四、项目建成后,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为:COD0.0023吨/年、氨氮0.0001吨/年。 五、按污染防治要求,安装用电量监控系统,并与环保部门监控平台联网。 六、项目建成后,按照生态环境部《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规定的时限,及时办理排污许可证,并按规定程序和要求进行环境保护竣工验收。 七、本批复下达之日起5年内有效。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化的,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如该项目逾期方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报告表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八、如果今后国家或我省颁布新的标准,届时你公司应按新标准执行。
经办人:
新乡县环境保护局 2020年7月9日 |
索引号
null-00-2020-01076
发文字号:
发文机关:
环保局
失效时间: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
2020年07月13日
成文时间:
有效性:
有效
关于《新乡县大召营镇镇菲机械厂年产40000件不锈钢管钻孔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
新乡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xinxiangxian.gov.cn 时间:2020-07-13 16:01 浏览量: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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