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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ull-00-2020-00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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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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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
2020年0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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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

新乡县环境保护局 关于河南金田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年产350台振动筛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告知承诺制 审批申请的批复

新乡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xinxiangxian.gov.cn 时间:2020-06-22 16:01 浏览量:5

新环表告[2020]025号

新乡县环境保护局

关于河南金田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年产350台振动筛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告知承诺制

审批申请的批复

 

河南金田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你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721MA3X57NG6X)关于《河南金田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年产350台振动筛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告知承诺制审批的申请收悉。该项目审批事项在我县政府网站公示期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以及生态环境部《关于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生态环保工作的指导意见》(环综合〔2020〕13 号》等规定,依据你公司及环评文件编制单位的承诺,我局原则同意你公司按照《环境影响报告表》所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你公司应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各项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并满足总量控制要求。

       该批复有效期为 5 年,如该项目逾期方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报告表应报我局重新审核。在项目投产前,取得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并作为申报排污许可证的条件。按照规定及时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新乡县环境保护局

202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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