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河长制工作,持续河湖长效保洁,按照县第一总河长、总河长“防大汛、保安全”的部署,6月13日新乡县水利局抽调各业务股室人员,组织检查组对境内河长制管理范围内的河湖全面开展问题大排查,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交办整改。
排查工作由水利局主管副局长牵头,下设三个检查组,分赴七乡(镇)一区严查河湖垃圾污水乱排乱放、河流面源污染、河岸环境破坏、河道淤积阻水等问题。此次大排查工作,我们利用微信平台和通讯设施,按照发现问题、交办问题、限期整改、及时验收的要求,切实做到发现问题有记录,问题交办到河长(乡级),整改验收有时限,验收考核严追责,确保实效。
各检查组放弃假日休息时间,冒炎热天气,徒步河湖岸线,共查出和交办岸坡垃圾、农作物桔杆及河中阻水、水面漂浮物等问题45个。对于交办的问题,有关乡(镇)、区,尤其是朗公庙、大召营和合河乡对整改任务最为重视,行动迅速,在接到任务的第一时间即组织了以保洁员和河段长为主要力量的整改队伍并组建机械力量对辖区河湖问题进行整改,在2天内即整改问题13个。望其它乡(镇)、区的河长也要重视起来,要提高认识,亲自部署,加强整改落实,确保河湖治理取得实效。
我县自2017年5月全面推行河长制以来,解决了一大批河湖管理难题,不少河湖实现了从“没人管”到“有人管”、从“多头管”到“统一管”、从“管不住”到“管得好”的转变,真正实现了从“有名”到“有实”的转变。但就目前我县河长制工作来看,我们乡、村基层,对河长制的重要性认识还不到位,很多工作还比较薄弱,河湖生态问题频发多发的局面还没有大的改观,全县河湖生态环境质量还没有根本性的转变,离人民群众对“河畅、湖净、水清、岸绿、景美”的美好愿望还有很大差距,我们的工作依然任重道远。所以,各级河长、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仍需高度重视河长制工作开展,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正视问题的整改,依法依规将问题整改到位,真正做到守河有责、守河担责、守河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