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信件标题:
青龙路金色森林暖气管道违规施工
来信人:
张晨夕
来信日期:
2020年06月10日
信件编号:
20200610092035
信件类型:
投诉
信件内容:
尊敬的县领导:
     您好!
     本人是一名在北京工作的新乡县人,同样是青龙路金色森林小区业主。现本小区全体业主正在遭受由于暖气管道违规施工带来的困扰,严重影响了小区全体业主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新乡县中能服热力公司在没有任何合同和施工方案公示的情况下强行进驻小区开始施工,而且新建小区跑的是明管道,给小区环境造成了严重的破坏,同时给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带来威胁,同样这更是违背了小区全体业主的意愿。
     收着装暗管的费用,做的装明管的工程,其中的勾当不言而喻。业主代表与热力公司、物业多次沟通无效。热力公司更是不顾业主的生命财产安全强行在小区及楼道内私自进行挖坑、架设管道等工作,完全置业主的生命安全和知情权利于不顾。
     实行全面通暖本是国家实行的利国利民的好政策,现在却因为开发商的不配合、物业的不作为、热力公司的蛮横霸道伤透了小区几百上千户业主的心,这样的暖气不用也罢。
     以上,还望县领导及有关部门能够出面协调,帮金色森林小区几百上千户业主讨回公道,替老百姓维权。
    
办理情况
办理进度:
已办毕
答复内容:
关于“金色森林小区供暖问题”的答复
    
     接金色森林业主反映要求热力管道暗管施工后,我局展开调查,并组织召开由住建局、热力公司、小区物业公司、业主代表参加的协调会,现将金色森林热力基础设施基本情况及协调结果汇报如下:
     一、金色森林热力基础设施基本情况
     金色森林小区于2013年开始建设,由于当时无热源,小区规划、设计、施工均无集中供暖,该小区无二次管网、热力交换站。
     2019年5月热力公司到金色森林实地调研小区的入住情况。小区的入住率不到20%,没有达到热力公司供暖条件30%。另开发商还有四栋楼在售,供暖施工可能会影响到开发商售房。开发商暂不同意热力公司进入。2019年10月热力公司在青龙路热力管道施工,因开发商与物业未与热力公司达成供暖协议,小区内换热站建设位置无法确定,热力公司没为其小区预留分支管管井。管道已经全部焊接结束已开始回填。当回填经过金色森林大门口时,一批金色森林业主将施工拦停。要求热力公司给他们小区预留接口。经过长时间调解,说明情况后才放行施工。
     二、金色森林热力基础设施施工进展情况
     接到业主反映,住建局约谈河南新马置业有限公司及小区物业公司,2019年11月11日,物业公司已与热力公司对接,现场勘查,初步确定小区内换热站建设位置,并提供小区图纸,由热力公司聘请航天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到小区实地勘察后,发现地下水、电、燃气、污水、消防等多支管网已经占满,小区建设时候未预留热力管网位置,确实无法地埋。如果坚持走地埋可能会破坏水,电,燃气等地下管线将造成小区停水,停电引起小区生活不便。碰到电、燃气等危险管线还有可能引发安全事故。
     11月20日,热力公司小区内对换热站建设位置进行公示,征求业主意见。12月3日-1月25日,热力公司在小区门口东值班室收费,收费过程中已经告知业主小区内热力管网为架空。收费结束时小区缴费率为15%,1月4日-1月20日,热力公司安排工作人员逐家逐户电话通知缴费,进行第二次收费。收费结束为缴费率为整个小区22%。收费标准是135元,优惠期为120元。收费包含小区内二次管网,换热站等所有供暖设施以及根据小区施工难易程度定的收费标准。
     根据《新乡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乡县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新政〔2018〕10号)文件,2018年11月前办理规划手续的小区接入集中供暖需要向热力公司缴纳一次网建设配套费、小区内二次网及换热站建设费、供热设施维护费等费用。2018年11月以后办理规划手续的项目必须向政府缴纳城市基础配套费,方可开工建设。按照文件要求,35元为2018年后规划的地块,是政府向开发商征收的配套费。目前小区缴费都是120元。
     三、施工方案协调情况
     2020年6月3日金色森林小区部分业主向住建局反映要求暗管施工后,领导十分重视。次日安排组织召开由住建局、热力公司、小区物业公司、业主代表参加的协调会。协调结果为:1、针对小区每栋楼选出业主代表,书面征求业主意见。2、要求物业公司出具地下管网图,让业主代表找与热力公司同等资质的设计院进行审核图纸。如有不同意见,出具书面意见且有设计院盖章。要求热力公司出示设计单位资质以及设计依据。都取得各自依据后,再进行统一协商。3、热力公司要信息公开,充分与业主沟通,保证按期供暖。
    
    
     新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