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县开展《信访条例》修订实施15周年集中宣传日活动

来源:信访局 时间:2020-05-29 浏览量:3

  5月28日上午,新乡县按照市信访联席办的总体部署,在县商务中心第五组团广场开展集中宣传活动。为组织开展好本次《信访条例》修订实施15周年集中宣传日活动,县信访联席办专门下发在全县进行集中宣传活动的通知,要求开发区、各乡(镇)、县直有关积极参与,共同宣传条例精神,在全县形成学《信访条例》、用《信访条例》、守《信访条例》的良好舆论氛围。

  本次活动,我县重点宣传阳光信访、责任信访、法治信访。一是大力宣传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做好信访工作、促进社会和谐的措施和成效;二是加强对《信访条例》及与信访活动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三是各地畅通信访渠道、规范信访秩序、推行依法逐级走访、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利益诉求的做法和成效;四是引导群众利用网上信访系统、手机 app、微信信访等方式进行投诉、查询以及进行满意度评价的途径和方法。

  活动现场,开发区、各乡(镇)、县直有关单位悬挂宣传标语、设置咨询台、摆放宣传版面,张贴《信访条例》、“上访人须知”、“依法逐级走访流程图”、网上信访指南等宣传材料,供信访人随时学习;录音机播放《信访条例》《依法逐级走访实施细则》,向群众发放宣传单、宣传册;并邀请律师、矛调员现场解答群众的法律问题,对群众提出的信访事项进行了详细的解答。本次活动我县共发放《信访条例》宣传单2600余份、宣传册1200余册。同时,还指导各乡镇、村开展了《信访条例》宣传活动。

  通过本次宣传活动,我县大力宣传了信访工作的新举措、新经验、新思路,不仅使《信访条例》在我县家喻户晓,深入人心,更有力促进了全县群众依法信访意识,为破解信访难题提供了正面舆论氛围,形成依法有序上访的良好秩序,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新乡县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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