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信件标题:
民安平和府 夜间施工扰民
来信人:
王海斌
来信日期:
2020年03月19日
信件编号:
20200319094812
信件类型:
投诉
信件内容:
尊敬的领导:
    民安平和府,从年前就开始夜间施工扰民,中间疫情严重期间安静一段时间。但是从3月初就又开始晚上不间断施工,声音大得无法正常生活和休息,并且开大灯照得很不舒服,我给环保投诉热线3月11号反应过情况,一直没有回应,3月19日又打热线给他们,(16637312179)给我反应,说平和府在局里备案过夜间施工,所以可以夜间施工。
    我想问问:
    1、要求清楚说明夜间施工是哪个部门审批的?审批的施工内容是什么?时间是从什么时间止?是否有降低噪音和灯光污染等具体内容?是否存在违反审批情况?值能部门有没有去检测过施工噪音和灯光污染?
    2、如果夜间施工是未经审批,那属于违反夜间施工,相关部门应该给予处罚,追究有关部门的不作为。
    3、夜间施工确实对我们的生活、工作等造成影响,要求消除影响或保留我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权利。
办理情况
办理进度:
已办毕
答复内容:
关于对网民反映民安平和府夜间施工扰民环境问题的调查报告
    
    局法规科:
    近期,我局接到政府网站县长信箱,转办网民留言反映:“民安平和府,从年前就开始夜间施工扰民,中间疫情严重期间安静一段时间。但是从3月初就开始晚上不间断施工,声音大得无法正常生活和休息,并且开大灯照得很不舒服。”的环境问题后,我局高度重视,安排执法人员进行调查,现将调查处理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经查,网民反映的民安平和府实为民安平和府小区建筑,地址位于新乡县中兴路以南、平和街以东,法定代表人张亚伟, 项目设计建设21栋住宅及商业楼,该项目由河南城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目前正在主体施工10栋。
    二、现场检查情况
    2020年3月24日,我局执法人员对民安平和府小区建筑工地进行检查,现场检查时该施工工地正在施,现场该施工工地负责人提供夜间施工备案表,现场看到阳光新城小区门口和该工地门口张贴公告。现场我局要求该施工工地负责人,夜间施工时减少噪音扰民。
    针对网民提出的问题(1)夜间施工是新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证明,证明的内容、时间、降低噪声,夜间施工作业申请表内容清楚显示网民提出的问题。(2)如果夜间施工未经审批噪音扰民,我局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三、下步措施
    下步,我局将加大对该施工工地的监管力度。
    。
    
     新乡县环境监察大队
     2020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