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疫情防控工作开展情况汇报

来源:发改委 时间:2020-01-18 浏览量:5

  为全面提高预防和处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效能,按照新乡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会议精神和《关于成立新乡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的通知》(新肺炎指[2020]1号)文件要求,县发改委党组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巩固拓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的“主战场”,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坚决落实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坚决扛牢疫情防控政治责任,迅速成立领导小组,建立责任体系,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委党组靠前指挥、一线指导,各分管主任坚守岗位、主动作为,带领相关股室按照县防控指挥部的部署切实抓好各项工作。委全体党员干部积极响应党中央号召,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立足岗位职责,主动担当作为,让党旗在疫情防控阻击战中高高飘扬,近期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1、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规范疫情防控重点企业名单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20】115号)要求,梳理符合国家政策支持的七类企业、具有复工复产意愿和融资需求的企业纳入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名单,将河南喜世食品有限公司推荐纳入地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名单。按照省发改委《关于协调部分企业复工复产的紧急通知》(豫发改办传真【2020】13号)要求,积极协调双汇集团、三全食品、思念食品供应链企业复工复产,全力支持协助新乡县红联印务有限公司、河南中博食品机械有限公司复工复产,保障疫情防控重点生产物资的生产。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创新做好招投标工作保障经济平稳运行的通知》(发改电【2017】170号)要求,积极协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认真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招投标工作。

2、

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事件应急处置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为项目建设的立项审批开辟绿色通道。

3、

委办公室切实加强委机关日常防护,紧急购置一批机关急需的消毒用品用具,坚持每天对委办公室、会议室等公共区域进行清洁消毒;在委机关及下属粮食企业开展了武汉市、湖北省其他地市、信阳、南阳、周口、驻马店返乡人员严密排查,建立了委系统工作人员健康状况日报机制,班子成员分包委属7家粮食企业疫情防控工作,安排专人负责督导分包乡镇古固寨镇疫点、省市重点项目疫情防控工作,及时上报相关信息。

4、

加强市场价格监测,对药店、超市进行价格日监测,对新乡市价格监测中心日报告,认真做好与群众生活、消费密切相关的重要商品和服务的价格监测工作。

5、

组织做好春运保障,充分发挥春运牵头协调部门作用,针对春运期间疫情特点,会同有关部门督促做好重点区域和交通运输工具的消毒和通风工作。

6、

保障煤电油气运要素平稳供应,强化医院、交通、重点企业等重点区域电力设备运行维护管理,完善煤炭保供应急处置机制,督促做好成品油市场供应保障,确保全县汽柴油稳定供应。

7、

做好物资保障供应,配合有关部门加强疫情防控急需物资的生产、储备和供应,配合相关部门加强市场监管,打击哄抬物价、囤积居奇等违法行为。

8、

及时报送有关信息,加强市场价格、煤电油气运等信息收集整理,做到重要信息及时上报,切实履行好疫情防控发改职责。

  9、为抗击疫情,“加油中国,加油武汉”,委党组发起“我为抗击疫情助力捐款活动”,委机关和委下属企业干部职工积极响应,踊跃捐款,共募得款项17400元,全部交至新乡县红十字会。

10、

我委驻翟坡镇岗头村工作队积极投入抗击疫情工作,与岗头村的党员干部和村医一道开展地毯式排查,对武汉回村人员做好居家隔离的防控措施,劝导群众少出门、不串门、主动防控,向党员、退役军人发出倡议,制作标语、流动广播宣传防控要求,沿路设岗、外防输入、内防扩散,及时将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到村、到组、到户、到人,汇集起了群防群治的强大力量。目前岗头村未发生新型肺炎确诊和疑似病例,村民生产生活基本正常。

  有关建议:

1、

加大防疫用品采购力度。由于防疫用品管控,县防疫指挥部办公室要向上争取,通过省市级层面调拨方式,采购一批急需防疫用品。市场监管、医保等职能部门要加大协调各医药零售商力度,通过医药系统内部调拨,对紧缺的医用口罩、84消毒液、酒精等主要防疫用品协调货源,保障满足群众需求。

2、

加大县域内卫材生产企业支持服务力度,科工局等有关部门要提供一切便利条件,尽快恢复生产,供应市场。

3、

县发改委要加大对各类防疫用品和群众必需品的价格检测力度,及时上报各类信息;县市场监管局要加大价格监督检查力度,对发现的哄抬物价、囤积居奇等情况予以严厉查处。

4、

县商务局等职能部门要协调大型商场超市,摸清供货商的供应量,保证有充足和长期稳定的货源。商场超市在做好防疫的同时,可采取限量购买等形式保障市场供应。

5、

加大宣传力度,要加大对有关防护知识的宣传,使群众知晓知识、了解防控,同时也避免恐慌,坚决避免引发一系列哄抢商品问题。县公安、网监等部门要加大监管力度,对散布哄抬物价、物资短缺等不实消息的,从严、从快、从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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