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示
2019年6月5日,新乡市聚星龙水处理有限公司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的规定,利用雨水管道排放水污染物,被县环保部门查处。该公司立即按要求进行了整改,并缴纳了罚款。承诺今后自觉接受政府、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的监督,严格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经我局研究决定,同意该公司信用修复。
公示期自即日开始5个工作日,即11月21日-11月25日,凡对该公司信用修复有意见者,请及时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
新乡县环境保护局
2019年11月21日
公 示
2019年6月5日,新乡市聚星龙水处理有限公司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的规定,利用雨水管道排放水污染物,被县环保部门查处。该公司立即按要求进行了整改,并缴纳了罚款。承诺今后自觉接受政府、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的监督,严格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经我局研究决定,同意该公司信用修复。
公示期自即日开始5个工作日,即11月21日-11月25日,凡对该公司信用修复有意见者,请及时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
新乡县环境保护局
2019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