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县商务中心南广场人防工程勘察设计及造价项目结果公示

来源: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时间:2019-10-16 浏览量:15

  河南中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新乡县人民防空办公室的委托,就新乡县商务中心南广场人防工程勘察设计及造价项目进行了公开招标,并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现就本次评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新乡县商务中心南广场人防工程勘察设计及造价项目

  二、项目编号:(县区)新交GCZB-2019-0680

  三、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一标段:新乡县商务中心南广场人防工程的规划用地的地质初勘和详勘,递交地质勘察报告,满足施工图设计要求;

  二标段:包括人防施工图设计及相关配合服务等。

  三标段:本项目造价预算

  四、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19年9月20日

  五、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2019年10月15日

  评标地点:新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评标室

  评标专家:李增全、张志平、冯红卫、郭玉梅、杨飞

  六、结果内容:

  一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河南华兴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148700元 项目负责人:王新显

  工期:合同签订后,建筑方案确定后20 日历天内,递交地质勘察报告

  质量:符合国家、行业相关规范、标准的规定,成果确保满足业主使用要求并确保通过各相关部门评审

  第二中标候选人:河南地矿集团中昊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146800元 项目负责人:孙淼

  工期:合同签订后,建筑方案确定后20 日历天内,递交地质勘察报告

  质量:符合国家、行业相关规范、标准的规定,成果确保满足业主使用要求并确保通过各相关部门评审

  第三中标候选人:河南工程水文地质勘察院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149800元 项目负责人:户国启

  工期:合同签订后,建筑方案确定后20 日历天内,递交地质勘察报告

  质量:符合国家、行业相关规范、标准的规定,成果确保满足业主使用要求并确保通过各相关部门评审

  二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上海民防建筑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658000元 项目负责人:张建兵

  工期:签订合同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并提交最终的设计成果。

  质量:符合国家、行业相关规范、标准的规定,成果确保满足业主使用要求并确保通过各相关部门评审

  第二中标候选人:中人防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641000元 项目负责人:左正祥

  工期:签订合同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并提交最终的设计成果。

  质量:符合国家、行业相关规范、标准的规定,成果确保满足业主使用要求并确保通过各相关部门评审

  第三中标候选人:河南省民防建筑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670000元 项目负责人:仝保军

  工期:签订合同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并提交最终的设计成果。

  质量:符合国家、行业相关规范、标准的规定,成果确保满足业主使用要求并确保通过各相关部门评审

  三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223312元 项目负责人:赵丽平

  工期:订合同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提交最终造价预算成果

  质量:符合国家、行业相关规范、标准的规定,成果确保满足业主使用要求并确保通过各相关部门评审

  第二中标候选人:河南正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216000元 项目负责人:李成华

  工期:订合同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提交最终造价预算成果

  质量:符合国家、行业相关规范、标准的规定,成果确保满足业主使用要求并确保通过各相关部门评审

  第三中标候选人:北京华信今朝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203300元 项目负责人:贺谦

  工期:订合同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提交最终造价预算成果

  质量:符合国家、行业相关规范、标准的规定,成果确保满足业主使用要求并确保通过各相关部门评审

  七、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按招标文件约定收取代理费,由中标人支付。

  一标段:3000元. 二标段:9000 三标段:3000元

  八、结果公示发布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乡市政府采购网》、《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乡县人民防空办公室

  地址:新乡县商务中心

  联系人:白女士

  电话:13525027722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中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姚砦路133号金成时代广场9号楼2502室

  联系人:尚勤浩

  电话:0371-63932075 15037304563

  十、监督部门:

  新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373-5591110

  各有关当事人对结果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联系电话)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谨对参与本次招标活动的投标人表示感谢。

  新乡县人民防空办公室

  河南中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9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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